【熱門】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學校保安員崗位職責》,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按學校規定時間定時啟閉校門,在教職工上下班、學生上學、放學期間要打開大門,在學校上課期間,關閉大門,開啟小門,不得允許家長在值班室等候學生,并保證門口始終有人值班。
3、按學校規定查驗學生進出校門手續。學生在上課時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驗收班主任簽發的有效出門證明。
4、按學校規定協助做好教職工考勤工作。對教職工上班期間出校門,必須查驗由學校簽發的《出門證》或及時在出門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5、熱情、規范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來訪群眾、家長及其它人員要按保安行業規范和學校有關規定文明、熱情接待,驗看有效證件、與被訪對象聯系,獲準后辦理入校手續。因被訪對象不在學校等原因,不能滿足來訪需要的,要給予熱情解釋說明。
6、熱情規范做好領導來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學校有關部門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執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學校規范執行的同時需及時與校長辦公室電話聯系,并按校長辦公室通知精神執行。
7、做好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來訪車輛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門外指定區域,領導指導檢查工作時車輛入校行駛路線及停放地點按學校通知精神執行,因施工、送貨等其它原因,機動車輛需進校行駛和停放的,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路線引導行駛。
8、查驗物資進出校門手續。物資進出校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如手續不符合規定,立即扣留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9、做好傳達室衛生保潔等工作。保持傳達室內外每日打掃,做到窗明幾凈、物品有序擺放。傳達室內嚴禁吸煙。
10、做好巡邏工作。每天巡邏兩次,巡邏區域覆蓋整個校園,對重點部門、區域巡邏細致、警惕,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每次巡邏后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11、規范值勤行為。當班值勤保安員需按規范著裝,使用服務用語,嚴禁吸煙、喝酒,嚴格執行公安部《五條禁令》,學生上學放學時間,需規范站立于門側熱情迎送。
12、嚴格執行出勤制度,不擅離職守,因故請假,必須事前得到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13、按學校提出的要求,協助做好學校安全保衛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14、認真完成學校領導布置的其它突擊性工作。
15、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16、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17、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職責人,校長是第一職責人。
18、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家長。
19、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20、重大安全事故務必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21、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22、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23、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24、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25、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26、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27、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28、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9、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沖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禮貌學生。
30、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即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31、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于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32、切實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戶的用電狀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33、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34、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保衛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35、實驗室要建立安全保衛檢查實施細則,相應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36、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37、實驗用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38、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貴重物品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39、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40、實驗室(操作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41、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42、較長時間的節、假日,實驗室在做好安全檢查后及時封門。
43、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44、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45、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責任人,校長是一責任人。
46、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激。
47、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48、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49、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50、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51、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52、采用全天值班制度,保衛人員辦公地點在傳達室,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確保全年天天有人值班。
53、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園秩序,協助學校處理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54、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填寫《會客登記單》,離校時應交還《會客登記單》。
55、本校學生一律憑《星城中學學生證》和班主任和政教處簽發的《出門條》進出校門。
56、定時啟閉校門。早7:00,晚6:40 。上課期間,校門關閉,保衛人員在校園內巡視,發現可疑人員驅逐出校門。
57、物資出校時,應嚴格查驗有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做好記錄。發現手續不符合規定,應立即扣留,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58、為加大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力度,學校另安排行政領導帶班值日,全天巡視校園。
59、保衛人員著裝整齊,佩戴袖標,文明執法,接受學校工作安排。 十、學校對保衛人員做好平時考核記錄,對表現突出人員,報有關部門另行獎勵;如有失職行為,要追究相應責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2
一、建立治安保衛工作機構
1、學校專設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長任命,由校長直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專管。安全主任必須服從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中小學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學治保工作歸宿于治保主任負總責,政教處主任具體負責。
3、治安保衛工作機構組成成員:中小學所有體育老師、中小學所有班主任、中小學值班老師、協助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中小學學生會學生。
4、門衛歸宿于治保主任負責。
二、建立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長分管校長、治保主任、政教處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師、任課老師及治保員、學生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門衛工作制度。
3、建立學校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學校消防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學校總務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學校教育與培訓制度。
三、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職責
1、每一大周開展一次法制、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和養成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范意識。開展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校區治安防范工作應當實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各教室、食堂、寢室走廊、校園重要活動場所、門衛等都要安裝攝像監控儀等防范設施。安保處、政教處、教務處每天至少要有監控錄像的記錄。
3、嚴禁任何班級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中小學生從事危險性活動和勞動。
4、及時排查內部不安定因素,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維護內部穩定。
5、發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
6、有關隱患事故及糾紛事件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匯報。
四、總校長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宣傳并實施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
2、依法制定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3、組織教職工和學生每半個月按時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訓工作,讓師生養成良好的各種行為習慣。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組織學習和培訓,事先向校委會通報,向后推移否則處罰300元。無特殊情況不按時組織學習或培訓的將處罰500元。
4、建立學生安全保障的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監督其有效運作。若缺乏指導和監督能力或指導和監督不力,將被處罰500元。
5、對受傷學生及時親自或派員送往醫院救治。否則將處罰10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注:若校長不在,由分校長、分管副校長或主管主任負責)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否則視為失職,將處罰300元。
7、督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到位,并把好獎懲尺度,否則視為不公,將被處罰300元。
8、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能徇私舞弊,嚴格按制度治校,否則視為不正,將被處罰300元。
9、每周必須對校園安全保衛和政教等工作進行一次詳細調查,對其工作好壞及時進行獎懲。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10、在上班期間校長參與賭博和娛樂活動(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系的重要人物外),將被處罰500元。
11、總校長每周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個小時,否則每發現一次將被處罰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許接受別人的宴請,或自己在外宴請(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系的重要人物外),否則處罰100元。
13、其他履行學校安全職責必需的行為。
執行步驟
校長是學校的一校之長,若違反學校制度誰來監督執行?由校委會成員監督執行。
1、校委會任何一個成員有權監督校長執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權糾正校長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2、有權利用制度對校長的過失行為進行處罰。
3、在執行過程中,校委員無論哪個成員有包庇或徇私行為將被處罰100元。
4、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處罰,罰金將在工資中扣除。
5、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獎300元。
6、校委員每月必須對校長工作進行詳細考評。
五、分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200元。
2、負責采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分校長每周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3、幫助專管副校長聯系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系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2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400——6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80%的責任。
5、分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2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后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2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檢查安全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并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8、及時與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0、早晨要先于學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10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5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系,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分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校長直接分管安全處政教工作,并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政教處工作,安全處政教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分校長應承擔8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分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校長或由校長指定的執行團嚴格按制度執行。
4、假若分校長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分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6、分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校長或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7、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范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100元。
8、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分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主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100元。
2、負責采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主管副校長每周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聯系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系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300——5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負60%的責任。
5、主管副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后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檢查安全處、政教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并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8、及時與分校長、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早晨要先于學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4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系,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專管副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3、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管安全處工作的專管副校長,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工作,安全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專管副校長應承擔6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5、假若專管副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分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
6、假若專管副校長存在工作能力,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專管副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專管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按制度執行。
9、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范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50元。
10、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主管副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安全處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或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否則視失職,將被處罰50元。
2、服從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管理,聽從其工作安排,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好他們中的關系,做到熱情、誠懇,將矛盾處理好,解決好。與他們發生爭執的,將被處罰100元;問題處理不到位的,矛盾處理不好的,將被處罰50元;問題處理不公平的.,將被處罰50元。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著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5、對學生、老師或他人舉報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妥善處理,發現到排除安全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9、負責采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安全處主任每周要組織安全人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組織和管理好安全處下面的安全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若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1、每周聯系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不聯系或協調不到位的,被處罰50元。
12、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救治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50——3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負60%的責任。
13、安全處主任每天至少3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4、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知班主任,否則將被處罰5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班主任無法解決的,由安全處處理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5、每天不少于2次檢查門衛、活動場所、各寢室、各廁所等安全隱患處的安全工作,并及時查出隱患、清除隱患,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及時與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7、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8、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300元。
19、早晨要先于學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21、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安全處主任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校區內涉及安全的部門、位置及人員統屬安全處負責管理,安全處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指導工作。
2、每天不少于3次督查安全處所屬的部門、班級、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屬的部門班級失職或位置出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的,應嚴格按相關制度執行處理,否則安全處主任應承擔60﹪的責任,也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安全處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有效的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處罰。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5、假若安全處主任存在責任感問題,連續二個月工作消極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6、假若安全處主任不顧全大局,喜歡斤斤計較,私心太重,不具備領導素質的,連續二個月經教育屢教不改的,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個月內安全處主任無法執行到位,由專管副校長或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治安處主任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或校長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9、若學校沒有專管副校長,由分校長直接主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其他副校長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們監督檢查。
10、在一個月中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學校獎勵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觀原因出現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及時、周到、完滿,學校獎勵50元。
政教處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如果有抵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為不重視,將被處罰15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為失職,將被處罰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學每段政教處主任除了負責日常工作事務外,還要負責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級安全、寢室安全、食堂安全、衛生區安全、安全區安全等。
3、每周至少一次對班主任、值班老師、學生會值班學生進行一次情況匯報會或總結會,每次會議要達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目的,要有記載,有原因分析、問題解決手段及結果,否則,將被處罰50—100元。
4、要經常深入到班級、寢室、衛生區、安全區等處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追究,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5、及時了解和掌握老師和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10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60%。
6、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著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8、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9、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10、各政教處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杠,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11、管理好政教處下面的工作人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如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檢查所轄范圍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寢室、廁所、衛生區等處清查行兇工具,清查抽煙學生,清查戴耳環、留長發、染頭發、穿拖鞋、拉幫結派、打架斗毆、談情說愛的學生,不能按時清查或清查不力,處理不力的,將被處罰100元。
14、及時制止學生攀、下危險建筑物或地段,假如沒有及時制止將被處罰50元。
15、對逃跑或上網的學生一定要迅速追查,并及時告知學校或家長,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對學生偷盜行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結果處罰20元。
17、學校重大活動要認真組織,認真實施,不允許失誤,若失誤將處罰100元。
18、學生培訓站隊進會場,站隊按順序退場,若秩序混亂將處罰50元。
19、對政教處的安全情況要進行記錄,詳細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寢室巡視,具體清查學生入睡情況和學生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維護食堂秩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處罰50元。
22、每周對學生會必須進行一次培訓,否則處罰20元。
值班老師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專管副校長、安全處主任、政教處主任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按規定位置、規定要求、規定時間值班,否則將處罰20元。
2、明確目標和任務,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務,發現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能自己解決就及時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就及時上報,不值死班,否則將被處罰20元。
3、若發現問題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則將被處罰20元。
4、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5、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7、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為情節較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9、若在管轄范圍內發現學生拿兇器、抽煙打牌、穿拖鞋、破壞校產、談情說愛、打架斗毆、拉幫結派等,要及時制止和處理,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對每次的值班要記錄,記錄內容要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任課教師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遵守法律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嚴格按安全制度執行教學。
2、在上課時間搞好課堂紀律,維持課堂秩序,否則課堂紀律、秩序混亂的將被處罰50元。
3、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里,并督促學生睡好才可離校,否則處罰30元。
5、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400元,重者處罰400元。
6、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7、發現學生缺課或有不正常舉動或有不正常思想,應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教處、教務處主任匯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在任課時間若發現教室內電器電路、課桌椅、窗戶玻璃等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班主任或校方匯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在下課時間若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應及時制止和教育,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矛盾糾紛,不允許在老師間撥弄是非,說長道短,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嚴重者責任自負,直到開除。
11、老師不能單獨將學生帶離教室補課,否則每次處罰50元。
12、要與班主任搞好團結,不允許鬧分裂,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抵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不重視,將被處罰50元;如果行動不快或行動不力,視失責,將被處罰10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失職,將被處罰150元。
2、每周結合養成教育不少于二次班會課,即宣傳安全知識和進行養成教育。班會課定在每周的周一早晨和周五晚上,班會課為40分鐘,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時,不得減時間,否則各處罰50元。
3、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5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引起糾紛官司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6、不允許班主任毆打別班學生或老師,第一次將被處罰500元,第二次將被開除離校。
7、每天提前進教室,主要檢查電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隱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兇器,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或及時上交,如果工作失職將被處罰50—100元;如果清查不徹底處理不及時將被處罰50—100元。
8、學生不允許抽煙,班主任要時刻跟蹤管理,及時進行教育,如果發現本班有學生抽煙,視平時工作不到位,一個月內連續出現3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9、學生不允許穿拖鞋、留長發、染頭發、戴耳環、帶手機,班主任抓好班級管理,若出現以上現象視工作不力,各項一個月內連續出現5人次以上的各處罰10元。
10、學生不允許談情說愛,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10元。
11、不允許學生攀、下危險建筑物或地段,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12、不允許學生逃跑上網,否則每發現一例處罰20元。
13、不允許學生提菜、打湯、提開水,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4、不允許學生到校園外游泳,否則處罰60元。
15、鍋爐旁不允許學生靠近,危險很大,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6、施工場地不允許學生靠近,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30元。
17、靠近校園周邊的圍墻或無圍墻處不允許學生前往,否則每發現一例將被處罰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習后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里,待安睡后方可離校,否則處罰100元。
19、不同年級的學生不允許交往,有特殊情況的及時向班主任告知,否則視學生有尋釁苗頭,班主任被處罰10元。
20、不允許在沒經學校同意的情況下,隨意訂資料、報紙,否則處罰100元。
21、不允許本班學生到另一個班的寢室串門或睡覺,否則班主任及生活老師每例各被處罰10元。
22、管好學生用錢,學生零花錢必須班主任動員收集,學校統一管理,如果家長反映學生多用錢,經查實處罰20元。
23、發現本班學生有偷盜行為,查不清楚結果的每一例各被處罰20元。
24、經常巡查班里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并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安全建議,否則處罰50元。
25、學生一般不允許請假,有特殊情況請假的,必須經家長同意,(有電話、談話紀錄或第三者證明)班主任簽字,安全處主任審核,簽字門衛登記才能放行。否則每生處罰50元。出現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
26、每個月必須給家長打一次電話,一個班分四周四批打,學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個處罰10元。
27、早、中、晚餐必須站隊有秩序的進食堂,大型活動、下晚自習站隊進寢室,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8、每次上課前,集會前必須唱歌,否則每發現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監控設備必須保護好,若本班監控設備及線路被損壞,副班主任處罰50元。班主任處罰100元。
30、不允許學生隨便往窗外倒飯菜、丟紙屑、垃圾等,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學校門衛制度
一、具體措施
(一)設專職門衛2人,節假日上班時間以晚上九點到早晨七點輪流值班,早晨七點到晚上九點,二人必須同時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離崗(即不能前去隔壁鄰居游玩,打飯必須輪換打,一方沒來,另一方不能擅自離崗),離崗一分鐘罰一元錢,超過10分鐘以上每一分鐘2元;超過半個小時按曠課半天計算;超過一小時按曠課一天計算;超過二小時按曠課二天計算;超過三小時作自動離職處理。上廁所必須于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時、無誤,否則若誤時或每失誤一次,處罰50元。
3、值班違反相關制度的,或相關職責未盡到的,每一項處罰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給學校造成其他方面損失的,應承擔60%的責任。
4、節假日期間,閑雜人員一律不允許隨便進出校園,也不允許留守學生隨意進出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5、節假日值班時隨意離崗或在崗而未盡職責的,除不領值班補貼外,另處罰2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后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6、值夜班的應在23點后睡覺,第二天凌晨5點起床,否則,如果未按該規定睡覺起床的,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7、勤雜人員提前進校的,開門鑰匙必須由門衛值勤人員交到對方的手里,如果圖方便任由勤雜人員取放鑰匙,一次處罰10元。
8、堅決不允許門衛人員與師生發生矛盾沖突,事前必須與主管領導反映。門衛人員之間或與教職員工之間或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沖突的,若有理,處罰20元;若無理,處罰50元。
(二)學校門衛必須輪換參加每大周的全校職工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
1、參加全校教職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是每一個門衛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參加培訓。
2、每缺一次培訓,除算曠工一天外,另處罰40元;遲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訓中,每人必須在會上認真述職,對上一段時間工作進行總結,發揚優點,總結不足,并對下階段工作進行表態,確保下階段工作正常進行,沒有述職紀錄的每次處罰10元。
4、培訓期間,一人值日一人參加培訓,下次培訓更換。凡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把會議精神認真傳達給另一方,否則每一次處罰10元。
(三)建立并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1、家長探望孩子必須先登記孩子所在班級、事由及自己所在單位、有關證件,再由門衛直接與班主任聯系,同意后由老師領學生前來相見,或指定老師帶家長前去所在班級。離校收回會客單。注意,上課時間一律拒絕探望。不按該規定執行或手續不全的處罰20元。
2、如果校園內施工,施工人員必須由施工頭作好身份登記,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臨時變動的施工人員或短工人員也必須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門衛如果不按此執行,處罰20元。
3、上級部門來校視察,在不認識的情況下,請對方出示相關證明或打電話給主管校長咨詢,但需講禮貌,熱情說明情況,得到對方諒解。處事不妥的處罰20元。
4、其他外來人員來訪,必須查驗證件,問清探訪對象,按規定作好登記,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放行,離校收回會客單。否則處罰20元。
5、對于外校學生,社會小青年,閑雜人員,滋事鬧事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全部自負,嚴重的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6、不允許與任何外來人員發生矛盾沖突。否則,將處罰50元,嚴重者全部責任自負。
7、施工車輛和運輸貨物車輛在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進出校園,待上課后方可放行,否則處罰20元。
8、外來車、校內外機動車一律不允許在校園內停靠,必須停在指定位置,否則處罰20元。
(四)中小學生進校后一律不允許隨便離校
1、走讀生必須與學校簽訂安全協議,否則不允許走讀。走讀生必須憑相關證件進出校園,否則處罰10元。
2、小學、幼兒園學生沒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關證明不允許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親生父母。否則,處罰1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3、所有學生不能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的初、高中學生,必須有班主任的證明,治保主任的簽字,家長的同意,(打電話紀錄時間、旁人證明)門衛的登記才能放行。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后果的所有責任自負。
4、不允許外校有學生與本校學生單獨見面,要見面只能隔門相見。否則處罰1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任何學生發生矛盾沖突。否則將處罰50元,重則全部責任自負。
(五)上課時間全校教職員工必須遵守門衛制度
1、教職員工請假外出必須憑分管校長的簽字放行,按簽條的時間作好記錄。否則,處罰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對待每個進出校門的職工,否則發現一次處罰10元。
3、要與門衛和睦相處,不允許與門衛發生矛盾沖突。否則輕則處罰200元,重則辭退。
(六)必須保持門衛前后50米范圍內整潔衛生
1、門衛值班人員每天輪換做好早中晚兩次保潔工作,不允許在校門內外50米內有任何視覺上的不潔感覺。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門口或校內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難以拒絕,報告到安全處。否則,門衛未加以嚴厲拒絕,處罰10元,或未上報的處罰10元。
3、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校內外裝貼戶外廣告,門衛若發現未干涉的將處罰10元,或即使未發現,也應及時清理干凈,否則處罰10元。
4、外來人員衣冠不整,衣服不凈,蓬頭垢面或表面看出有傳染病的一律拒絕進入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二、執行步驟
(一)分工明確。門衛由安全處主任主管。安全處另派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專人督辦。
專管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么辦?由主管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若發現專管徇了私情而導致門衛工作失誤,可處罰50元;主管不負責或責任不到位怎么辦?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若發現主管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100元;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么辦?由總校長或由總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總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100元,若發現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到200元。
(二)定時檢查。主要由分管校長或校長執行團對各層每周2次檢查,主要檢查門衛制度落實的具體情況。
1、各層如果沒有定時檢查的具體記錄或獎罰不到位,可視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
2、第一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第二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嚴重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嚴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不勝任,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3、負責全校性檢查的執行團失職怎么辦?由校長查辦。第一次處罰200元;第二次處罰300元,并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處罰400元,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四次處罰500元,并給予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三)執行力度。主要是對各層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個檔次。
1、A:非常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三項以上失誤定位非常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40元。
2、B: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二項失誤定為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20元。
3、C:較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一項失誤定位較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不獎不扣。
4、D:滿意:一個月工作沒有失誤定為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獎20元。
5、E:十分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兩方滿意的定為十分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40元。
6、F:非常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三方滿意的定為非常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100元。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3
一、成立由園長、總務及部分園務委員組成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二、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值日周制度,每天有兩位園務委員及一位級組長負責值日巡視全園幼兒活動情況。
三、定期對全體老師、幼兒進行安全工作教育,增強全體教師幼兒的安全防范意識。
四、組織老師、幼兒進行園外活動時要落實好負責安全的人員及安全措施。
五、定期對全園校舍進行檢修,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不測。
六、經常對園內各類活動器械進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或停止使用。
七、加強防火工作,安全用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八、做好全園水井、窨井、化糞池的'安全,全部加蓋,以防意外。
九、加強防盜工作,財務人員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定,對全校有關室內防盜。
十、嚴格門衛制度,節假日有人值班護校。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4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其工作范圍為醫院辦公及公共區域。
二、全體同志要把安全問題作為一項工作任務,真正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各處室要把這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處室負責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問題事必躬親、事無巨細、事不過夜。
三、實行防火防盜、安全保衛責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盜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各部門負責人為本處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個辦公室及其他區域還要確定一名具體責任人。
防火防盜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成員: 安全工作具體責任人:
四、各部門要層層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將本部門電源、開關、電燈、微機、電器設備、門窗桌柜等重點部位、相關設施的安全保衛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五、建立安全檢查、監督機制。各部門辦公區域內要做到人離即關閉照明、電腦等所有用電設施。每天工作結束后,由保安負責檢查關閉照明、空調等用電設施,拔掉電源插頭,負責對煙缸、紙簍等易燃部位和門窗及全部責任區域進行各項安全檢查,處室負責人承擔本部安全檢查管理責任。
公司和各部門要定期組織進行集中檢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練,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不留死角。
對工作期間出現的異常情況及其他安全問題,要按照預案進行處置并立即上報。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間公司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間,負責對公司區域進行全面和經常的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等問題要按照預案及時處理并上報。
六、在辦公樓內不得有違規使用有關用電器具和動用明火焚燒廢棄紙張及違反安全規定的其他行為,以消除安全隱患。
七、公司配備滅火器材,全體員工要共同愛護和保證器材的`齊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衛工作常識,在遇有緊急情況時能夠妥善進行處置。辦公區域走廊標有防火安全通道標志及緊急情況疏散指示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樓梯撤離。電梯間步行走廊門為消防部門確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暢通。
八、要認真做好防盜工作,對外來人員、陌生人員要主動詢問,避免造成財物損失。
九、對微機磁盤及相關文件資料等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防止發生泄密事件。
十、機動車駕駛員要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規定,禁止酒后駕駛車輛。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車輛被盜、意外損壞等問題的發生。
十一、對違反上述規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問題的,要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責任人的相關工作責任。
十二、機關全體同志要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無論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時間,都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5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增強安全意識教育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后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火、
防盜以及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并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并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二、加強值班工作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檢查,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
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三、加強對總務處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要求出納按規定存放現金和帳單。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五、落實學校配電房、實驗室、電腦房、檔案室、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六、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后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范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鑒、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設備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場、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消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范裝置,并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后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自行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伙滋事、制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后果者;
(二)偷竊、騙取、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壓、圈占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設備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三)私自翻越學校圍墻進出校區者;
(四)騎自行車或駕駛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不下車或不接受值勤人員檢查、不聽勸阻者;
(五)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或威脅辱罵值勤人員者。
第十六條、因工作不負責,擅離職守而發生盜竊、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情節、后果特別輕微者;
(二)承認錯誤及時改正者;
(三)檢舉、揭發他人,有立功表現者;
(四)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重處罰,并視其情節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有較嚴重后果者;
(二)脅迫、誘騙他人或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法犯罪者;
(三)對檢舉人、證人等打擊報復者;
(四)屢教不改、態度惡劣者;
(五)散發、張貼反動宣傳品者。
第三章、附則
第十九條、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在執行本條例時,應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對內部保衛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不得徇私舞弊,否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對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勇于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違反本條例需給予黨、團紀處分者,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條例由學校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7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發《告家長書》,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制度履行門衛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閑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記,方可進校。進出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閱。
5、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并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系業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需持班主任證明方可外出。教師在上課時間不準會客。
8、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員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打更人員定時對校園巡邏。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檢。
10、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對財物和門窗進行檢查。
11、傳達室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憑處室負責人的證明單,否則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3、打更人員按時開鎖學校各教學樓大門。按時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記,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況。
14、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5、傳達室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門衛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1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8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員、醫生、門衛、保衛員四層晨檢把關,觀察幼兒情況,收集家長意見,防止幼兒跑出。
二。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必須憑接送卡,否則不放行。
三。工作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匯報,處理不得隱瞞。
四。帶幼兒戶外活動,必須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離園活動,必須上報園長,批準同意后方可帶出。
五。嚴禁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兒獨自到園內任何部門。
六。熱菜,開水,火爐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兒燙傷。
七。中午幼兒午睡時,由園醫和行政值周人員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
八。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教育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十。教育幼兒不得帶尖銳和危險物品,防止異物落入耳、口、鼻等處,保健醫生及班級教師要嚴格把關,早晨入園時家長必須親自將藥物交給班級教師。幼兒午睡時間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長送藥。對帶藥幼兒作好記錄。以免服錯藥。
十一。對全園的重點部門,貴重物品,要有防盜措施,專人專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避免刑事案件發生。
十二。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三。禁止腐爛,變質的食物進入幼兒食堂。
十四。門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實行封閉管理。
十五。全園教職工按照崗位職責和操作程序工作,強化安全意識,避免責任事故發生。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9
為了進一步加強離退辦黨的建設,把離退辦黨委建設成為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領導班子,使黨委的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以保證正確地履行職責,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辦黨委在上級黨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離退辦黨的建設工作。黨委組成人員要自覺遵守“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辦黨委要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黨委書記對工作負全面責任;黨委副書記協助書記工作;委員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各盡其職,各負其責。黨委一班人要注意及時通氣,交流情況,團結進取,步調一致地發揮集體領導作用。
(三)凡涉及到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上級黨委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務及關系到離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時,應召開黨委會,由黨委集體研究形成決議后貫徹執行。遇有緊急重大問題時,可由書記、副書記先行研究處理,并在下次黨委會上通報。
(四)黨委研究問題,要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議。凡集體做出的決議,就要按照分工大膽負責,積極貫徹執行,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意見和向上一級黨委反映,但在行動上必須堅決執行黨委決議。
(五)需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議題,無特殊原因,提前兩天通知各位委員,以便準備意見。
二、黨委例會制度
黨委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或延期召開。
應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事項:
(一)研究制定貫徹上級黨委的重要指示、決定的措施;討論黨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對離退休干部和在職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做出安排部署。
(二)討論離退辦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的安排意見;聽取離退辦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離退休干部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適時分析離退休干部和在職人員的思想狀況,就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意見、制定措施。
(四)審議先進黨支部、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名單。
(五)聽取黨委辦公室的'工作匯報,討論下級黨組織請示的重大問題。
(六)討論需要黨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在職黨委委員除按有關規定參加所在黨組織的組織生活外,還應聽取老干部黨委委員對辦黨委工作的意見。
(二)每年召開一次黨委民主生活會,原則上安排在下半年進行。
(三)民主生活會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通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增進團結,改進工作的目的,促進黨委工作的健康發展。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0
一、某政府機關大院的管理
1、某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某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
保衛處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機關大院各單位和室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
2、某政府大院所屬各單位建立治安保衛工作領導組,要有領導分管,抽派人員負責具體日常事務工作,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確保本單位辦公室的安全。
3、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某政府辦公大院安全,加強夜間巡邏,配合某政府辦公室處理各類發生在辦公大院的突發事件。
4、門衛值班人員待機關工作人員下班后,對警衛目標要徹底巡查一遍,不留死角。
二、出入機關大院規定
1、某政府大院所屬公務員、職工憑工作證或某府辦制發的出入證進出。
2、各單位聘用工作人員憑某府辦制發的.臨時工作證進出。
3、出人某政府機關大院的車輛實行一車一證(通行證)進出的管理辦法。非上班時間一律憑瀘州某人民政府機關車輛通行證和駕駛員本人有效證件,方可放行,兩證缺一不可。無兩證車輛一律不準出入和停放。
4、各單位上級來人或召集會議,必須事前與門衛值班值勤人員聯系,并配合接待。
5、外單位來某政府辦公大院與部門聯系工作的人員,憑單位介紹信或身份證登記方可人內。
6、來訪人員實行憑身份證登記接待管理,由門崗與信訪辦聯系同意后,才能人內。
7、其他閑雜人員(如精神病人、廢舊物資回收人員、產品推銷人員等)禁止人內。
三、特殊情況的處置
1、對無理取鬧和違法靜坐、游行、示x者,值勤人員要迅速報告保衛處或值班室,便于及時處理。
2、夜間發生各類治安案件,值勤人員要及時報告值班室,遇重特大案件除向“110”報警外,要及時報告保衛處和有關領導,并切實保護好現場,便于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3、某政府機關大院所屬各部門如發生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和保衛處。
4、重要敵情,值勤人員要及時報告保衛處轉有關部門處理。
5、協助公安機關做好來瀘領導的安全保衛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1
一、采用全天值班制度,保衛人員辦公地點在傳達室,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確保全年天天有人值班。
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園秩序,協助學校處理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三、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填寫《會客登記單》,離校時應交還《會客登記單》。
四、本校學生一律憑《星城中學學生證》和班主任和政教處簽發的《出門條》進出校門。
五、定時啟閉校門。早7:00,晚6:40。上課期間,校門關閉,保衛人員在校園內巡視,發現可疑人員驅逐出校門。
七、物資出校時,應嚴格查驗有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做好記錄。發現手續不符合規定,應立即扣留,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八、為加大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力度,學校另安排行政領導帶班值日,全天巡視校園。
九、保衛人員著裝整齊,佩戴袖標,文明執法,接受學校工作安排。十、學校對保衛人員做好平時考核記錄,對表現突出人員,報有關部門另行獎勵;如有失職行為,要追究相應責任。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篇一、建立傳達室來客登記制度,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教育秩序。
二、教師騎自行車進校后一律慢行,統一存放于車棚。三、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校園。
四、學生到校后一律不準隨便出校門,如確實需要必須由教師陪同。
五、學生到校后不準吵鬧、追逐、亂扔東西、破壞公物及花草樹木。
六、值周教師上崗要佩戴值周標志,認真維護課間秩序和安全,指導學生進行有益的課間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周教師上班要提前15分鐘到校,放學后要巡視全校,檢查各室安全保衛情況。
八、學校重點部位如校長室、電腦室、總務會計室、傳達室、打印室、圖書室和食堂等處要加強防火防盜,有專人負責。
九、體教職員工都要認真對待安全保衛工作,明確各自責任,確保學校安全。
十、學校校務會議成員要定期討論、檢查安全保衛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2
各科室:現將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安全保衛組織制度建設,特建立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一、成立醫院安保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保衛科院辦室信訪辦醫務科宣傳部安保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研究制定醫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2、安保領導小組組長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常務副組長在組長和領導小組的帶領下,具體負責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內安全保衛工作的協調組織工作,各成員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好各項具體工作。
3、掌握醫院安全形勢和工作動態,重大問題集中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反饋信息。
4、指導、檢查、督促各科室開展安全防范工作并提出工作改進意見和工作方法。
領導小組下設保衛科,科長:
成員:及全體保衛人員
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負責布置落實醫院安全保衛整體工作部署。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保衛工作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負責組織醫護人員進行自救自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宣傳。
4、負責組織指導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
5、負責與各相關科室工作協調,保持工作對接。 6、負責及時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有關事宜,并組織協調采取應對措施。
7、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趕赴現場應急處置。
二、安全保衛防范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安全保衛防范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防范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由保衛科具體負責。
2、要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衛防范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保工作。
3、醫院實行保安執勤制度,保安人員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做好門衛、新大樓、停車場等崗位執勤工作,同時按要求在院內、樓內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保衛科負責保安人員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治安保衛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教育員工增強責任意識和安保意識。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要注意檢查公共區域治安情況,一旦發現治安保衛隱患問題及時解決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保衛科或主管領導報告。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落實消防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排查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保衛科負責對全院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保衛科維修更換。保衛科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并結合形勢需要進行不定期檢查。
6、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傷害、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7、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8、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9、對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保衛、行政后勤人員要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0、監督各種治安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1、財務室、信息科、藥房、庫房等要害區域負責科室,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確保現金安全。
12、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1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法律、法規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治安秩序意識。
3、制定和組織落實要害區域、科室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4、落實防傷害、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竊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5、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醫院內部穩定。 6、調解、疏導單位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醫院內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醫院內部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 8、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內部各類案件、并保護好現場。
9、組織和落實好治安承包各項工作。
10、按照國務院通過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辦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四、醫院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服從醫院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
2、按要求巡查各樓層、外圍及車場,維護醫院內部正常的營業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隊列秩序,密切關注收銀臺周邊情況,確保營業款絕對安全。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程序。
4、對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標記、防火門要經常檢查,確保設施完好。
5、每天不少于八次對醫院各區域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邏。
6、禁止患者在醫院內吸煙,發現吸煙者應當立即勸阻。
7、嚴格禁止寵物進醫院。
8、禁止未經醫院相關部門許可的考察學習團隊在我院拍照。
9、嚴厲禁止醫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動。
10、謝絕明顯的精神病患者,乞討者,醉酒者,拾破爛者進入醫院。
11、發現可疑的人員要禮貌的進行盤查監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發事件發生。
12、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消防隱患,確保醫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強重點區域,要害部位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況處理或報告上級。
14、對監控室發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須快速做出反應,并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指示現場。
15、如遇突發、醫療糾紛等事件酌情況處理并及時上報。 16、負責對影響醫院形象的行為進行制止。
(2)門衛保安職責
1、負責前門車輛引導停放和人員通往秩序。
2、謝絕明顯精神病患者、酗酒鬧事者、收破爛、乞討者、推銷商品者進入醫院。
3、指揮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及其它車輛定點停放。 4、禁止在醫院正門擺攤設點和進行各種表演義賣,及時制止打架斗毆。
5、加強對進入人員、車輛的檢查,杜絕危險品進入醫院、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醫院。
6、對破壞醫院形象和聲譽的行為及時果斷制止并立即上報。
7、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負責控制大門。
(3)巡邏保安職責
1、熟悉醫院各區域情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
2、巡察各樓層各診室患者就診秩序情況,防止和減少各類問題的發生。
3、注意發現樓層通道是否有異常情況,若發現立即處理并報告。
4、熟悉醫院內部環境,消防設施分布,滅火器材的擺放點,防盜防火報警裝置的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協助各部門領導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遇突發性事件或緊急報警要沉著冷靜,快速將出事地點通知保衛科和院領導,并對事件現場錄像存檔。
6、發生應急事件負責控制醫院樓梯口。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做到三班全面監控。
(4)夜間保安職責
1、上崗前應于白班執勤人員交接清楚,堅守崗位,對于夜間出入人員加強詢查
2、要增強反應,機動能力,對醫院重要部位(電梯、樓道、衛生間、辦公室、庫房、配電室)要加強巡查力度,巡查時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樓層,檢查應關閉的燈光、門、窗、空調。
4、提高警惕,發生應急事件緊急呼叫大門保衛控制大門,同時組織保衛力量協助處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記錄。
(5)執勤紀律及行為準則
1、當班保安要求儀容整潔,按規定著裝并攜帶好對講機、膠皮警棍等專用裝備;不得留胡須長發,不準嬉戲打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邊走邊吃東西或者手上揮舞其他物品;不準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懶腰。
2、不得酒后上崗,當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崗位、串崗、干私人事情。
3、當班時不準吸煙、吃東西、看電視,聽收音機、看書報、扎堆聊天等。
4、尊重領導,服從管理。
5、不得恐嚇,毆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崗位上大聲喧嘩,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6、不得內外勾結,損害或企圖損害集體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攜帶醫院物品,盜竊醫院物品或患者錢物,損壞醫院設施和執勤用品。
7、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院安保領導小組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充分利用醫院展牌、視頻等宣傳有關消防知識。
3、要求醫護人員學會簡單的自救常識和尋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個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5、經常性組織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指導醫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
9、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扯電線,電器線路更換修理,由專職電工負責維修。
10、設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標志,保持通道暢通。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后室內及時關燈及電器用品,關閉電源,防止出現火災隱患。
12、熟悉醫院現有的滅火設備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嚴禁在辦公室使用大功率電器。
14、發現火災立即啟動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施救。
六、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保衛應急能力,在預防以下突發事件發生的同時,及時果斷的處理即將或正在發生的突發事件,結合我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醫院安全保衛應急預案。
1、醫療糾紛人員在院大門鬧事時,值勤保安人員應及時上前制止勸阻并與保衛科、醫患辦等部門聯系,配合相關人員妥善處理有關問題,防止事態擴大。如遇少數人員無理取鬧、拉白條幅或其他醫鬧行為時,要及時組織人員采取果斷措施制止相關行為,并將醫鬧人員請至值班室或醫患辦公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特殊情況及時向礦業分局報告。如醫療糾紛人員到辦公樓找有關部門人員或院領導,保衛人員要及時跟進,防止醫療糾紛人員突然采取過激行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2、保衛人員巡邏中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組織力量迅速果斷制止,并將其扭送保衛科或報警。力量不足時可動員現場職工或通知備勤人員,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奪路而逃或行兇。盡量避免或減輕損失,并作好現場保護工作。
3、各科室發生盜竊事件時,應迅速向保衛科報案,主動維護好現場,不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應及時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積極向保衛科、公安機關提供情況,協助破案。
4、醫院范圍內發生突發事件時,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醫務人員無法正常治療或危害醫務人員安全時,保安人員都要及時趕到現場制止、勸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同時及時報保衛科和總值班,必要時報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醫院秩序。
5、發生火警時,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立即啟動樓層報警裝置或向消控中心報警,報警電話,講明火情準確位置,火勢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保衛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總值班。到達現場后一要根據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組織現場力量撲救;二要迅速切斷電源,關掉燃氣開關,將易燃易爆物品撤離火災現場,全力撲滅初期火災。如火情重大,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9,講明發生火警的科室、地點、著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簡要介紹火警情況和水源情況。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治安、安全防范教育是提高職工法制觀念和防范意識的重要途徑。為提高醫院內部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現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院安保領導小組和院職工要按規定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種專業培訓活動,院安保工作小組要經常組織廣大員工進行安全、保衛、保密、遵紀守法教育,增強職員工的法制觀念。要做到學法、懂法、執法、守法。
2、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與保衛工作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并運用到保衛工作的實踐中去。
3、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治安保衛業務知識及掌握專業技能(如:消防、防盜報警器材等)。
4、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任務,運用多種形式,進行安全防范教育,防盜、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計劃,定期開展各項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醫療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護知識),加強治安、防范意識,強化自救自護和自我保護能力。
6、認真做好新進職工的崗前教育,對他們進行法制、醫院安全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八、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定期深入開展醫院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頓。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組織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2、日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積極進行整改。
3、對醫院用水、用電、用氣、醫療器材等相關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并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并提出整改意見,經檢查負責人和隱患部位負責人簽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無隱患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不積極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責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3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條件,必須常抓不懈。由書記、校長親自掛帥,專人負責,全員參與,堅持教育教學的全過程時刻樹立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萬無一失。為做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對各項工作、各類人員做出如下規定:
1、建立健全學校的安全保衛機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校長分管,各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如發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級追究當事人及負責人責任。
2、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時,活動組織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衛人員,杜絕發生事故。
3、保衛人員對進出校內外的人員進行登記,管理好進出校園的閑散人員,盤查可疑人員。經常巡視校園(特別是課間和課外活動時間、放學),及時發現和處理校園內打架斗毆現象,必要時與轄區派出所取得聯系,向主管領導匯報,確保學校的安全。
4、警衛值勤人員做好工作時間以外及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檢查、巡視校內各處,做好學校財務保護工作,防盜、放火、防水,出現事故及時與領導聯系,向派出所報案(火警119,盜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嚴禁節假日期間學生到校。
5、任課教師及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在上學、上課、活動、放學、節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遵紀守法,不做違反《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事。注意學生出勤,遇有學生缺勤要及時調查清楚,不準隨意停學生的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教育學生要方法得當。
6、值周人員特別是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于職責,積極巡查學校各處,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消除隱患或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負責好當日各項工作的檢查督促。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局機關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環境的平安和諧和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特制定局機關安全保衛制度如下:
一、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大樓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定人定崗、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熱情服務、確保安全。對來往的`陌生人員要主動查詢,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處置或報告。
二、及時對外來人員進行查詢和登記,有效制止買賣、收購等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大樓影響上班秩序。
三、協助做好有關上訪人員的說服和引導工作,維護好正常的大樓工作秩序。
四、落實內部防范措施。值班人員在上下班前后要及時開、關好大小門,每天下班后巡查大樓門窗、電燈、空調和辦公自動化設備是否關閉,發現未關閉要及時通知相關科室和人員;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入辦公大樓的,實行登記制度。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謝絕入內。
五、門衛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局內的監控系統的應用,熟悉監控器材的性能并能靈活使用,發現故障要及時處理。
六、嚴格機關大院管理。上班時間機動車輛、自行車等進入大院,應按規定有序停放,嚴格控制外單位車輛亂停亂放。
七、加強電梯和消防樓道管理。上班時間電梯和消防樓道保持打開,下班后或休息日關閉消防樓道。
八、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財務室、檔案室、電梯設備、消防設施、中心機房、票據房、消防水泵、高低壓配電房等重點部位要切實加強日常檢查,增強防火意識,注意安全,發現火險迅速報警,并盡力組織撲救。
九、發現偷盜等違法分子,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警。
十、認真做好局內報刊、雜志、信函、包裹、材料等物品的簽收、分發和及時送達要件、急件。
十一、門衛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值班人員不得進入大廳或辦公場所玩電腦,不得在值班室玩牌娛樂,搞好值班室和值班崗位的環境衛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十二、及時完成局領導、各科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5
一、本辦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副主任任組長,各處(室)各出一名干部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辦工作人員和所有辦公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每年一次與各處處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火責任制。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不要隨意挪動。下班時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禁止亂扔煙頭。
三、辦公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使用電灶。工作處廚房使用需經工作處處長批準。嚴防煤氣、水的.泄漏。未經工作處處長批準,不準隨便增加電器設備或亂拉電線。
四、工作人員不準在辦公室存放大額現金、存折、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電視機、錄像機、攝照相機、計算機、復印機、投影儀、音響等設備要專人專管,各負其責,嚴防損壞和丟失。大件物品帶出辦公區,需經本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并交保安留存。
五、辦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要采取不定期的日常檢查和重大節日(活動)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六、本辦人員、車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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