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依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狀況,對同學進出校內作出以下規定:
1、同學進出校門時必需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有權訂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校紀處理;騎自行車的同學必需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同學進校后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內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需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緣由。全體同學必需協作門衛人員的管理,敬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同學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同學遲到后應向值日老師說明狀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同學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內,如有特別緣由,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憑借同學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同學在校內里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系人同意后方可進校。
6、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后方可進入校內。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指定區域停車。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教職員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同學自行車一律停放停車區域并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檢查后方可通行。
9、進出校內嚴禁翻越圍墻。
10、愛惜校內一草一木,保持校內干凈;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內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揚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需張貼在布告欄內。
13、校內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一支配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準,并在施工地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當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進展順當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凈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同學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依據不憐憫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需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留意行人標志)和人行橫道預報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報標示、留意行人標志或留意兒童標志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簡單路段的`中學校校主要出入口有老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進步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支配人員協作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準時處理,協作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內周邊簡單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內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連接納入治安管理范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范經營,并保持干凈衛生。
(16)校內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嬉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組織力氣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同學的安全意識。特殊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同學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大事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愛護力量。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同學,要求凡接送同學車輛必需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協作,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愛護同學安全。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
安全制度
1、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時時到處把愛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動室的布置均要考慮幼兒的安全,危急物品及消毒洗滌用品要遠離幼兒,電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老師要每天檢查安全設施,準時排解擔心全因素。
3、嚴格每日晨檢、午檢,確保幼兒不攜帶利器等易損害幼兒的.物品;幼兒自帶的藥品要由主班老師管理,并按家長的要求給幼兒服用。
4、嚴把幼兒離園關,不將幼兒交給生疏人,防止壞人冒領幼兒。
5、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門口,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緣由摔傷。
6、食品、開水要適當降溫后方可端給幼兒。員工在打開水、端熱飯時要避開幼兒,保溫桶要有愛護措施。
7、各種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8、要實行防范措施,不得讓幼兒進入食堂、鍋爐房等擔心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園員工在內的任何人在園內騎自行車、摩托車。
10、各位老師要看好門戶,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管理、愛護公共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綜合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1、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
2、行政主管領導、法人代表對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各室主要負責人對各室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3、各室常常進行自我安全檢查。
4、各室須明確一名同志幫助負責保衛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驗,并參與上級部門組織的有關學習、培訓。
6、對各室的降溫、取暖用電、照明用電、設備用電等電器實行專人負責管理。
7、不亂拉、亂接電源,嚴格掌握大功率用電設備,電源設備由專人負責。
8、在走道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檢查辦公室門、窗是否關牢、電源是否切斷。
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為使我園安全工作的基礎更加堅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愛護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能準時傳達省、市、區和上級主管部門安全工作的指示,支配、布置和協調全園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教育,增加全園安全意識。特制定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2、每月初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爭論月安全工作方案,討論解決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問題,分析園內安全工作形勢,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務,爭論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開全體老師安全工作會議,學習有關交通安全法規,分析爭論典型事故案例,傳達上級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隱患準時排解、安全措施及早落實、安全工作警鐘長鳴。
4、定期邀請消防、公安部門來園作講座,強化全園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業務素養。
5、每年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表彰會,總結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點,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現出的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4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覺隱患準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詳細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
學校、幼兒園消防逃命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學校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
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急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扎實抓好同學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同學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學問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學問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大事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并現場給同學講解安全常識及危險狀況下的逃命方法。增加同學“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愛護力量。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當進行,特殊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大路、鐵路交通規章,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趕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伴隨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同學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任憑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游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后勤部門定期檢查、修理、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同學在校內及走廊上追趕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班級學校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杠、雙杠及有危急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同學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同學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松,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老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老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愛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支配同學參與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同學參與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同學接觸有毒、有害物品、留意不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當心細致、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留意安全。
5、要讓同學留意肯定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老師應在上專業課前敘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學問教育。
7、勞技課場全部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同學集體參與校外活動,肯定要按程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方案、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同學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6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務必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務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務必具有高度的職責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持續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持續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務必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持續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7.持續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務必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理解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職責追究。
(四)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務必持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務必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貼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五)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務必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務必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務必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務必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務必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六)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范圍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群眾中毒事故的發生。
(七)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單車證”。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務必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務必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八)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陽能熱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務必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人員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太陽能熱水器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太陽能熱水器禁止使用。
4、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要落實職責制,任何狀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水壓狀況、進水狀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十)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的人員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員及門衛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理解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禮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禮貌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如遇突發狀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及潛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潛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職責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職責制和職責事故追究制。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我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優化校風、學風,加強精神文明的建設,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集會、游行等活動的管理規定
第二條:師生員工對有關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通過正常渠道積極向學校和當地政府反映。所有人員舉行集會(指非學校、管理部門、教學單位組織的正常的學生或學術活動,下同)、游行必須按法律程序和有關規定進行。
第三條:校園內禁止書寫、張貼大小字報。
第四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外國留學生如需在圣誕節等帶宗教色彩的節日舉行活動,需經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簽署意見后,報校長辦公室批準,且只能在外國留學生范圍內舉行。
第五條:校內組織講座、報告等活動,組織者應當在72小時前向學校主管部門遞交申請,由主管部門審批;涉及校外人士的講座、報告等活動,組織者應當在72小時前向學校主管部門遞交申請,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校黨委宣傳部審核。申請中應寫明動的時間、地點、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的姓名以及場地的安全措施情況。學校主管部門應至遲在舉行時間4小時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通知組織者。逾期未通知的,視為許可。
第六條:各單位組織的.活動,安全問題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并應就活動安全措施報保衛處備案。
第七條:全校師生員工均應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破壞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安排進行的教學、科研、工作和其它活動。
第八條:違反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的,學校有關部門可以責令其組織者以及其他當事人立即停止活動。對組織者、策劃者和不聽勸阻的參加者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法犯罪者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損害國家財產的,學校有關部門可責令其賠償損失。
第三章治安安全規定
第九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所有學生一律不準佩帶和私藏管制刀具。
第十條:所有師生員工應加強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和睦相處。校園內禁止酗酒、吸毒、賭博、打架、斗毆、聚眾喧嘩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動。
違反第九條、第十條者視其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對偷盜公私財產者,除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外,是本校臨時工的,還要追究臨時工的負責人和擔保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國內新聞記者人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經黨委宣傳部、學校辦公室同意后,方能在校采訪。
第十四條: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及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進入學校采訪或進行其他活動,必須持省、市政府外事部門或港澳臺辦的介紹信和記者證,并征得學校辦公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同意后方能按指定對象進行采訪。
第十五條:校園內各單位和個人必須認真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制,不得采用違反安全措施的方法進行操作和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校園內禁止亂接電源、私拉電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用電用火。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故擅自動用和損壞消防器材及設施。
違反第十五、十六、十七條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治安處罰。
第四章校園秩序管理
第十八條:所有人員應愛護校內公共設施,禁止踐踏草坪、攀摘花枝、在校園內遛狗等行為;人人都有義務創造文明、整潔、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十九條:在校內使用計算機網絡,應遵循國家和學校關于網絡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傳播虛假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條:車輛駛人學校,必須按校內交通標志行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并遵守學校關于車輛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需在校園內從事宣傳活動、擺攤設點,須經學校辦公室同意,校黨委宣傳部審核通過,保衛處指定地點.,方可進行。未經允許禁止在校內從事宣傳活動、擺攤設點,一經發現,學校有關部門有權取締。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學校保衛處。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8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職責。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職責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辦公室:職責人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文件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德育處:職責人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學處:職責人
相關教材的征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職責人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職責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資料。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9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火災、校內外傷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發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了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切實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求,各處室、各班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實。各處室、各班級要針對自己的工作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堅決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對師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立安全辦公室,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和指導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衛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校長、安全辦公室、學生處工作人員、校衛隊、行政值班人員組成,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體系,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全體安全管理人員上崗期間要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上崗,認真負責,文明值勤。節假日期間加強巡查,排除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以便防患未然。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登記確認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說明,同意方可放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身份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
4、外來人員會見教師,須電話同教師聯系方可入校,上課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學生。
5、師生出入校園要履行持證出入手續。
6、嚴禁小商、小販進入校園向師生推銷商品。
(二)門崗值班員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每天按時與夜班交接并認真填寫交接記錄,不遲到,不空崗,不早退。
2、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管理的各項要求,按時開關校門,嚴格登記并管理好外來人員及車輛,做好學校教師進出校園的登記管理。
3、學校正常授課期間學生出入校園要做好記錄并向班主任索要簽條后方可放行,家長及外來人員須電話同教師聯系后方可入校。
4、認真做好學校信件、報刊等相關物品的登記、保管、發放工作。學校放假期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入校。
5、門崗交接時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領導并做好記錄。
(三)夜班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學校為有效防止火災盜案的發生,提高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和防盜意識,明確規定夜班保安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規定:
1、夜班要及時到崗按時交接,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須巡查。
2、當班期間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覺、娛樂、脫崗,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
3、保安人員職責范圍:防火、防盜、防水、防破壞,檢查并維護學校水、電等相關設施。
4、當班期間要加強巡查電源、火源、水源,熟知水電閥門的位置,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
5、學校放假期間及夜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認真做好交接記錄以防責任不清,如因記錄不清無法確定責任的將追究當日值班人員責任。
6、夜班人員要熟知報警及學校領導、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電話,發生險情及時報告,如因職責不到位造成損失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大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嚴禁使用非教學用電,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是公共場所,嚴禁在校園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閑散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組織師生進行處理,并視情況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師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教師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各類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六)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安全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學校各處室及校內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4、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三、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4、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5、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務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6、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系,妥善處理。
9、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11、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2、上實訓課教師要切實上好安全工作,保證實訓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3、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范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
五、校園臨時用工、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臨時工或施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逐個造冊將有關證件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核存檔,做到登記及時、祥細、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使用期內應遵守法紀法規,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要服從學校安保管理,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帶物資出門應由用人單位同意后方可出門。
5、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或回收,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授課期間未經允許嚴禁施工車輛進入校園,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園環境衛生。
六、本暫行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0
第一條:總則:為了協作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其次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老師要樹立堅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常對同學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同學遵守課堂紀律,遵守試驗規章,遵守操作規程,留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留意交通安全等。發覺安全隱患,應準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同學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鎖好,不得隨便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并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章,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留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留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同學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留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留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四周洗涮。住校同學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留意用電安全。任何同學不得在教室、宿舍隨便接電或觸摸電線。發覺斷線頭,不能靠近,要準時報告后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留意防火。任何同學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急墻壁等危急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急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看,以免發生擔心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常常檢查食堂、庫房、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覺隱患,應準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開發生偷盜大事。值周老師要常常留意校舍安全,準時關鎖大門,留意閑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內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巡游、活動、勞動等,肯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狀況下,經學校討論考察,準許后方可出行,并在巡游、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老師要常常檢查或發動同學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覺隱患應準時清除。各類試驗課在試驗前肯定要檢查藥品、試驗器材等的安全牢靠性,并向同學講清安全操作的規章后,方可進行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同學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常常留意食堂衛生,對發霉變質的食物要準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選購食物時要留意鑒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于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并妥當保管好存糧的狀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準時清理,嚴禁隨便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四周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霉、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留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同學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老師也要留意準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并要常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上升、室內外溫差不大的狀況下,特殊要留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同學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同學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同學的安全防范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于09—03起執行。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1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常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老師每天交接要巡察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覺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準時修理。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覺電器有故障時,應準時關閉電源,不得隨便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省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老師要常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學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需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特別狀況時,必需馬上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準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連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需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擔心全隱患準時整改。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2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設備的安全保障;二是由老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準時組織對師生安全學問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系,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同學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同學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需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需排查擔心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同學參與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同學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老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信息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制品、網絡媒介的信息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老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便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后不得隨便留同學。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同學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準時上報,并在事故處理結束后,快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3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4
為師生創造一個寬松、愉快、安全的工作和學習環境,是學校的責任,也是人民群眾的普遍愿望。這不僅關系到廣大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同時也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為了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校每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學校的.房舍、體育器材、廁所、圍墻、線路等,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并上報中心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要單設記錄本,并做到詳細記錄。記錄本每年末存檔。
二、各校要建立教師中午輪流值班制度,落實責任,保證學生午休期間的安全。
三、遇有惡劣天氣,教師要護送學生回家或等待家長來接,必保學生安全。
四、嚴禁學生在沒有教師指導的情況下,隨意玩體育器材。經常教育學生不打架、不玩火、不野浴。在校期間,不經老師允許,不準私自出校門。
五、嚴禁組織學生野游。各校組織的大型活動,必須報請中心校批準后方可進行。
六、嚴禁組織學生為任何人干私活。
七、不準任何人到校內向學生推銷藥品或食品。
八、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利用主題班隊會、廣播、畫廊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
九、班主任要經常檢查學生是否帶有水果刀、火藥槍、爆竹等危險物品,一經發現予以沒收,并與家長取得聯系,對學生進行教育。
十、各校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嚴格執行中心校下發的值日值宿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
十一、關于責任追究:
1、學校發生火災,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同時追究校長責任。
2、學校發生校舍倒塌、圍墻倒塌、柴草垛著火、電路失火、學生觸電、體育器材年久失修等,引起的師生人身傷亡事故,追究校長責任。
3、學生午休期間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追究中午值班教師責任。
4、學生在課堂上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追究任課教師責任,在校其它時間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師生教育教學活動突發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教學常規活動安全管理
1.學校要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接受學校和有關部門的安全宣傳與教育,規范行為,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各任課教師要全面落實各學科課堂教學管理要求,保障學生的課堂學習安全。
3.學校嚴格執行關于學生考勤管理的相關規定,任課教師、值班教師應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對未到校學生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進行相應處置。
4.學校或班級組織衛生區、教室或校外衛生打掃等勞動,只安排學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務,禁止學生爬窗擦玻璃。學生勞動時,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實習操作規程,且有教師監護。
5.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上下樓梯和走廊活動的教育指導。每天課間操或學校大型集會活動,值日教師要在相應的樓梯口進行疏導,嚴防擠壓事故發生。
6.加強防溺水教育,禁止學生私自下河游泳,預防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發生。
7.學校應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學生不乘無牌無證和超載車輛。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
8.學校要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知相關教師。相關教師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9.堅持特殊時期每天對學生的晨檢制度。學生出現較重受傷或疾病癥狀,當堂負責教師應熱情關心,及時向學校報告,通知學生家長,并協助及時送正規醫院救治,不得延誤救治時間。出現疑似流行病疫情癥狀時,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報告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
二、校外活動安全
1.學校組織學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制定該項活動應急救預案,明確帶隊教師的職責,對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制定相應的規避措施。活動安全預案必須報教育局同意后方能進行。
2.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事先勘探好活動目的地安全保障工作相關情況,切實排除活動地點安全隱患。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學生說明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學生有無異常體質表現。活動過程中,帶隊教師必須全程密切關注活動中的具體情況,及時處理問題,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學生活動所涉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和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車況良好,不得租用不法車輛。
5.任何班級或個人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純商業性的活動。 6.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事故時,活動組織者應立即組織人員自救,第一時間內向110.120或119報警,并馬上按規定程序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對于事故中因處理不當造成損失加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學校體育活動安全
1.體育設施設備
(1)學校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場地、器材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
(2)必須設立有體育設施專兼職管理和保管人員,職責落實,責任到頭。
(3)運動場地必須平整,室外器材要安放牢固、完好,符合衛生安全要求。
(4)體育設施要定期檢修,以保證安全。室外體育設施每年要定期油漆。
(5)教育學生正確使用和愛護體育器材,在自我鍛煉中注意安全。
2.體育課
(1)體育教師課前要布置好場地,檢查和準備好器材。
(2)上課時要清點人數,學生因病、傷,女生例假不能上課者,經教師同意后,由教師安排在指定地點見習。下課時必須再次清點人數。
(3)學生上課時,必須穿運動鞋或膠鞋,身上不帶小玩具和小刀等金屬物品。
(4)教師安排運動量要適宜,要循序漸進,并做好保護與幫助。
(5)學生上體育課必須遵守紀律,聽清教師關于課堂體育活動應注意的事項,記住安全要領,增強安全意識。服從教師的安排,不做與該課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進行教師沒有布置的活動項目,愛護和正確使用場地器材。上課時未經允許不能隨便離開操場。
3.體育活動
(1)體育教師要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課外體育活動。
(2)體育教師要到場認真組織、安排和輔導,作好學生活動情況的詳細記載。班主任要到場協助組織好本班學生并作好考勤記載。
(3)學生在體育活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并按體育活動項目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開展活動。學生之間要互相幫助,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4)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要在指定場地上進行。
4.體育訓練
(1)校運動隊隊員原則上是自愿參加,通過體檢身體健康。
(2)訓練時要做到學生、教師、場地、時間四落實。
(3)訓練要有計劃、有記載,安全措施要落實。
(4)訓練要有科學性、合理性,要循序漸進。
5.體育比賽
(1)學校要認真制定參賽安全預案,切實加強參賽學生在往返途中和比賽過程中的安全。
(2)根據體育各項目比賽的特點,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比賽方案。
(3)認真貫徹“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方針。運動員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組的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杜絕傷害事故的發生。
6.其它
(1)學校應定期組織學生體檢。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能參加某種體育活動,學校應通知學生本人、家長、班主任和體育教師知曉。
(2)體育活動中,發現學生行為和動作具有危險性時,要及時地告誡、糾正或制止。
(3)學生要學會自我監督,隨時注意身體狀況變化,若有不良癥狀要及時向教師反映情況,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禁止患病、帶傷學生參加劇烈運動或比賽。
(4)在體育活動中一旦出現意外傷害事故,教師要馬上處理。處理不了的,要送醫院救治,同時要盡快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啟動相關安全預案進行處置。
(5)在戶外活動中,要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安全教育,以強化安全意識,防止交通、溺水及其它可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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