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工作制度1
一、社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區巡防工作室裝有報警電話,消防器材箱,配齊滅火器、水帶、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頭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災發生初期自救的應急滅火器材,須由專人管理,有維護保養制度并落實定期維護保養。
3、公共消防栓無埋壓、圈占、損壞現象,消防車通道保持暢通。
4、單位負有對消防器材的保管責任,保證必備的各種消防器材處于正常狀態,按規定更換、打壓,以便準時發揮其作用。
5、社區各駐地單位按社區道路劃分劃片,采取聯戶聯防,一戶有災情多方共救災,救火器材由辦事處統一調用,并簽訂允諾書。
6、火災后的消防器材裝備,應準時補充和更新,以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隊員對所轄單位,居民樓院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巡查,天天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舉行安全防火提醒。巡查人員應記錄巡查時光、內容、部位、頻次及巡查發覺的問題和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覺的事故隱患應準時催促訂正,較事件故隱患應準時報告上級有關主管部門查處。
三、巡防隊員處置初期火災規定
1、巡防隊員執勤時要高度警惕,做到對火災及早發覺、準時處置,把火災撲滅在初期,避開、削減損失。
2、對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隊員應立刻推斷火災種類,快速使用現有些消防器材,采納正確的滅火辦法撲救,同時,立刻報警。采納大聲呼救或敲擊等辦法,召集周圍人員前來參與撲救,做到把火災撲滅在初期,并庇護好現場。向有關單位和消防大隊具體報告狀況。
3、如電器火災或火勢威逼到電器線路、電氣設備或電器設備影響到滅火人員安全時,首先要切斷電源。
4、沉著鎮靜地報清起火路名、門牌號、單位名稱、逼近的路口、被燒物資、在幾層樓起火、火勢大小、有無爆炸性危急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電話號碼。
5、向“119”報警后,派人到單位門口或道路交錯口等候消防車,引領消防車到期或地點,向消防人員介紹火場狀況,并告訴消防栓的詳細位置。
6、為便于消防人員滅火,巡防隊員應關閉大門,限制人員、車輛進入,維持好火場秩序。
消防工作制度2
1 消防監督檢查的現狀
1.1 消防監督檢查體制的不靈活
新中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社會發展潮流愈加迅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制定的消防監督檢查機制在社會潮流的發展下,表現出更加的乏力、僵硬和不靈活,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和阻礙。聯動檢查的模式降低了消防監督檢查的重要性,缺乏專業、系統、科學的消防監督檢查機構,面對新階段消防工作的需要,陳舊的開展工作的管理模式和傳統的監督管理模式不能做到實時的更新理念,進而不能適應新階段消防工作的需要。由于管理模式的僵化,導致消防監督檢查機構負責單位的單一指向公安消防機構,從而使相關機構對消防工作的不重視和不關心,產生對公安消防機構的依賴性,降低消防安全成本,表現出對消防安全整改的消極性,不能有效的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由于不夠細化的法律法規,導致消防開展工作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對消防法的貫徹和落實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1.2 消防監督處罰力度的薄弱
消防監督處罰力度的薄弱主要有倆個影響因素。第一,不健全的法律體制。不能滿足新階段的消防執法條例導致消防監督處罰力度的薄弱,消防監督檢查機構負責單位的單一導致相關機構對消防工作的不重視和不關心,產生對公安消防機構的依賴性,法律體制存在的漏洞,導致許多消防機構開展工作的的'過程中存在著“打球”的情況。第二,人為因素影響和干擾了消防監督工作的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和貫徹和消防監督處罰的力度息息相關,對相關企業處罰力度的不夠和法律法規執法的不嚴格都影響了消防監督工作的實施和進行。
1.3 消防監督執法過程的不文明、不規范的現象
消防部門的公眾形象十分重要,文明的執法行為、文明禮儀和行為規范都會在群眾中產生良好的影響,但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很多消防人員言行不一,隨意懶散,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出現疏漏,導致消防隱患的引發,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了惡劣的影響,對消防監督工作的有效展開產生了阻礙,這種負面的影響也嚴重影響了消防部門的形象,同時,也阻礙了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不利于展開和營造良好的環境,影響群眾消防意識的提高和加強,不利于樹立執法人員的良好形象。
2 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措施
2.1法律意識和體制的加強與完善
公安消防機構想要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增強執法效果,提高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工作效率就必須要建立完善的消防監督檢查體制。消防責任制的建設尤為重要,執法責任的落實、消防機構執法管理的加強、內部執法監督的強化都有助于消防責任制的建設。在公安消防機構的隊伍中,加強消防機構人員的法律意識,強化對社會、相關機構和法律的責任性,對具體的執法過程進行分析和探究,積極更新法律知識和法律觀念,創新更為靈活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提高消防人員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以對人民負責、對單位負責作為基本點,努力開展消防安全工作,使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更為扎實、有效。
2.2 消防監督執法水平的提高和執法力度的加強
提高執法人員的的監督執法水平,是對人民和社會的負責。首先,每個執法人員嚴格執法,需要每個執法人員以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依據,按照其要求嚴格執法,建立系統的培訓和教育體制。其次,為了使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得到提高,自覺抵制在執法過程中的不嚴格的現象,可以實施有效的考核和獎懲措施,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為造就一支高水平、嚴力度的消防隊伍打下堅實的基礎。最后,針對某些不規范、不負責任、投機取巧的相關單位,消防監督單位不僅要加大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還要處以不同程度、不同金額的罰款,戒律單位,警示他人,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的存在性,提高單位的整體消防安全能力。
2.3 規范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執法人員
服務意識的缺乏和特權思想的存在都造成了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不系統化和不規范化。公安消防機構首先應對執法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增強管理理念,提高服務意識,在執法的過程中,做到讓人民滿意,讓人民放心。其次,執法人員應在執法過程中不斷分析和改進服務方式,使公安消防機構和被檢查機構共同努力解決問題。并不斷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加大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和手段,向社會宣傳和普及消防法律的觀念與知識,使人民和單位防患于未然。最后,積極良好的知識傳播氛圍也是必不可少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執法人員的消防意識的提高是執法人員切實做好消防執法工作的基礎。
3 總結
面對越來越高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標準,做好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提高消防監督質量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成為了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職責的履行更是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保障。消防監督檢查的有效展開需要消防監督檢查機構的責任心和使命感,需要消防監督檢查機構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和氛圍,使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得更加的明朗,未來更加寬闊。
參考文獻
[1] 李卿.淺談新形勢下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管工作[J].科技信息,20xx,(5):472,488.
消防工作制度3
【關鍵詞】消防,監督執法,問題,對策
1.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1消防監督機制制約消防執法工作
由于體制的原因,目前我國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仍沿用“無所不能”的“大包大攬”式微觀管理模式,一方面消防監督機構將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職責范圍外的事務性工作中去,不能從深深介入的微觀消防監督領域中撤退出來,監督職能不能得到有效體現,越俎代庖的現象突出。由于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消防部隊辦公業務經費、營房建設、消防裝備建設、社會化消防工作的開展都必須依賴地方政府的支持,而地方政府或部門的個別領導,因為個人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問題對消防執法進行干預和影響,從而導致消防部門對某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不能關停、責令限改等,破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則。行政干預、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等妨礙消防監督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消防監督部門礙于地方政策、礙于人情,礙于關系,無法大刀闊斧、理直氣壯地開展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對一些顯而易見的消防違法違規現象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含糊帶過,致使消防監督執法難免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埋下了火災隱患種子。另一方面致使有的執法人員在思想上往往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種“打臨工”觀念,認為“消防”這碗飯不養老,工作中有時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得過且過,平時自覺深入專研本職業務較少,進取心不強,以致對消防專業知識、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不夠、理解不透,有些執法人員不能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辦事,而是憑老經驗和主觀意志辦事。
1.2企業內部消防管理機制弱化
當前,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適應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經濟需要的生產經營運行機制。但是,一些企業把過去經過長期努力建立起來的行之有效的消防管理機制,錯誤地看成是限制企業生產發展的桎梏。一些原來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領導小組的企業,隨著企業領導更換而解散,一些企業消防保衛機構被撤銷或合并,又逢消防行政制度改革,有的經營者把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割裂開來,責任不明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舍不得消防投資,削弱了企業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使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更為突出。
1.3消防監督執法隊伍不穩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由于公安消防機構實行的是現役體制,消防監督執法干部不得不面對交流、更換的實際情況。因此,監督執法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人員很不穩定。消防監督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許多監督執法干部只能通過不斷的自我摸索和經驗積累來逐步提高監督執法水平,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思想活躍、功底扎實、經驗豐富的優秀消防執法人員極其缺乏。再加上受消防部隊現役體制影響,往往一個案例先后幾個人經辦,情況不熟悉,工作連續性受到影響。而少數消防監督人員放松學習,疏忽了對消防監督執法經驗的總結和積累,不吃透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立法宗旨、立法原則和基本精神,不掌握調查取證的基本方法,不熟悉消防行政執法程序,不清楚完成一起消防行政執法的要素和環節,監督執法效率不高,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消防執法質量。加上群眾的法律意識水平還普遍較低,消防執法系統內外缺少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對消防監督執法進行制約,客觀上縱容了一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為了自己利益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違法亂紀,搞權錢交易,導致執法腐敗,極大地影響了社會公眾對消防執法的信任度。
1.4執法行為和執法程序存在問題
在執法履行職責上,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處罰、輕教育的現象,執法行為不規范,執法程序不嚴謹的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我認為在實踐執法過程中,有一些執法人員為了省事,每當發現違法行為就先進行處罰,事后再補出《立案審批表》、《告知權利通知書》、《公安行政處罰審批表》、《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等這些相關的文件和相關的手續,或者嚴重的甚至干脆不聞不問這些材料,也不下發相關的法律文書。某些消防行政執法人員只是片面地強調行政處罰作為規范行政違法行為人行為的一種手段,卻大大忽略了教育才是真正的目的,其實積極的消防教育防范才是在警示和警戒人們今后行為中應當起主要作用和根本作用的有效手段,于是形成這樣一種社會風氣,社會成員在內心中沒有辦法確立對法律的崇尚信念,認為違反消防法律等同于交些罰款而已,根本目的就不夠明確。
2.改進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對策
消防監督工作的基本活動是執法活動,消防監督員的基本行為是執法行為。消防部隊作為一支具有消防監督執法權的.現役部隊,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增強公安消防部門執行力和公信力、樹立良好形象的根本保障,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僅不同程度影響了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開展和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也損壞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我們在分析這些原因的同時,必須積極探索提高消防監督工作水平和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的對策。
2.1進行體制改革,轉換監督職能
加強社會職能人員培訓指導工作,使其真正勝任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這就要求公安消防機構將社會消防培訓任務排上重要的議事日程,成立專門的社會消防培訓學校,確保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工作順利正常開展。走督查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路線,在強化督查及政府督辦力度的同時,啟動開展社會監督體系。加強“陽光作業”,增加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知情權,讓當事人了解辦理過程中的一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真正實現角色轉換,將執法人員真正從繁瑣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放開手腳,在宏觀控制、微觀督導與政策技術咨詢之余,有更多時間用于業務研究。
2.2提高消防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
當前,隨著消防監管方式變化,消防重點單位急劇增多,涉及消防安全的新產品新技術大量出現,對消防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盡快提高消防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改進和加強:一是狠抓消防執法人員的知識再教育,應當建立消防執法人員定期集中培訓制度,在全國現有的數所消防院校開設消防短中期培訓班,對消防人員進行業務輪訓,使在職脫產教育能夠學以致用。消防院校應及時改進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有針對性地整合專業及課程設置;積極推動換崗輪崗交流。
2.3明確法律責任、強化行政手段,推進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
加快政府統一領導的責任的法制化進程。要減少行政手段對消防監督執法的干預,就必須扭轉各級各部門對消防工作的錯誤認識,幫助各級各部門真正意識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應當擔負的職責。要將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其他副職應履行的消防工作職責定性、定量分解,以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加以明確。健全部門依法監管的聯動制約機制。細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基層組織及各企事業單位的消防管理職責,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綜合治理,使消防安全責任與單位、個人經濟利益、政治待遇掛鉤,調動廣大干部和職工做好消防工作的積極性。
2.4鞏固和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
由于公安消防部隊的現役體制,人員流動性較大,每年都會有相當一部分有著豐富執法經驗的干部轉到地方工作,每年都有新人到監督執法崗位工作,這就給消防執法工作帶來許多弊端。為此,一是要改革現有的干部培訓機制,著力從“通才”和“專才”相結合的角度去培養執法干部。二是要改革現有的崗位輪換機制。對于消防執法崗位的人員(非領導崗位)任用不能過于頻繁,在一定時期(如3-5年內)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著力從豐富工作經驗、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的角度去培養執法干部。三是要改革現有的專業技術干部管理體制,著力從營造栓心留人工作環境角度去培養執法干部。
2.5積極探索消防監督專業化、有償化的新路子,緩解消防執法人員警力不足現象
消防是一門跨越多個學科的綜合性邊緣科學,具有廣泛性、多樣性、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特點,加之近幾年隨著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消防執法任務日益增加,執法力量嚴重不足。而消防屬現役編制,增加警力根本不現實,要想有效緩解警力不足現象,只有合理依靠外力,逐步嘗試借助各類和服務性質的中質組織作用,發展社會上諸如法律、會計、建審、特種設備檢測等與消防監督工作有關的中介組織。由他們來承擔部分消防安全咨詢,科技指導等有償服務項目,建立一套科學的監督仲裁機制,社會保障機制等,快速有效緩解消防部隊警力不足的現象。
消防工作制度4
步行街轄區消防工作制度
1熟悉使用滅火設備,如有疑問,可詢問上級或同事。
2經常檢查防火設備,如有損壞或失效者,應即時通知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3設法使客戶明了如何使用防火設備,可利用通告、標貼等方式。
4每日當值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廓等走火通道,千萬不允許有阻塞情況。
5制止兒童在公眾地方玩火。
6留意公用電線,如有毛病,應即通知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7勸告拜神的客戶小心燃點香燭,并盡可能制止客戶在走廓燃燒用品。
8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而又無人開門,應即電"119"報案,切勿擅自破門而入。
9若發現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報通知客戶疏散,在安全情況下使用滅火器或水喉設法施救。
10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物業公司電話。
消防工作制度5
消防滅火是一項知識性、技術性、危險性很強的'工作,為在平時做好防火,發生火災時保護好師生和財產,特制定此職責:
一、制定好各部門防火措施,組織師生學習和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建立好義務滅火救護隊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
三、為增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意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四、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使制度、接施、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一旦發生火災能引導師生迅速疏散。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工作制度6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
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并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并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匯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范圍
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工作制度7
為加強消防管理,確保大廈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工作手冊,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結合大廈實際情況,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經理擔任防火總負責人,各部門主管為防火責任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以保安部為主體建立義務消防隊。
1、大廈防火總負責人的職責
(1)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組織制定各項消防工作規章制度。
(3)組織、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告消防工作情況。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5)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7)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8)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9)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10)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2、各部門防火責任人職責
(1)當好管理公司防火負責人的參謀,配合防火總負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根據消防總負責人指示,組織消防演練。
(3)建立防火檔案。
(4)在消防總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5)負責消防工作巡查。
(6)督促落實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3、各班組防火責任人職責
(1)各班組防火責任人逐級向上一級負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實行層層承包管理。
(2)組織員工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業務培訓。
(3)每日檢查自己管轄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
(4)每日檢查器材位置、編號、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損壞及丟失,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告保安部。
(5)要求員工做好滅火器材清潔,保持外表干凈美觀,擺放整齊。
(6)教會員工學習使用一般滅火器材及火警處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滅火,二搶救,三疏散,四保護"。
(7)檢查走火能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及時處理或報保安部。
(8)配合保安部做好各項防火工作。
4、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工程技術員職責
(1)確保消防供水系統、消防栓等設備完備。
(2)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完備。
(3)保證煙感和溫感探測器、水噴淋噴頭、防火門、防煙門、防火卷閘、防排煙設施、消防水槍和水帶、疏散標志和指示燈等消防設施完備。
(4)定期保養、維修大廈消防設備設施。
5、義務消防隊
(1)迅速行動組:由保安部當值主管、工程部系統工程師、管理部經理、部門當值保安員及工程部當值人員,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的男員工組成。迅速行動組發現火災,應進行初期火警撲救,防止火勢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應實施救火程序。
(2)救護疏散組:由各部秘書、文員和財務部員工組成,負責搶救傷員和重要文件物資并疏散大廈人員。
(3)保衛組:由保安部部分保安員組成。火警發生時,負責保衛大廈內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外來者進入大廈范圍內,并帶領消防隊員到火警現場。
(4)指揮部(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保安部經理、管理部經理組成,負責火場滅火指揮工作。
消防工作制度8
1、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自學消防法律、法規,學習自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報告。
5、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消防工作制度9
一、為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村農村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內的各單位要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
三、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管理。農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機構指導、鄉鎮派出所具體負責抓好落實。
四、對在農村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要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負責對村民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及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組織力量撲救火災;重大節日、火災多發期,組織專項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六、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理論學習、業務訓練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指導。義務消防隊員要學習宣傳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火災撲救、防火安全檢查、滅火演練和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消防標志,不得毀壞消防設施。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暴危險物品和使用電器設備、燃氣用具的單位、個人,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八、制定農村防火公約和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九、在火災撲滅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和公民應當保護現場,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工作制度10
第一章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和上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的行為。
二、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宣傳,遵守防火規定,開展防火檢查,堵塞火險漏洞,消除火險隱患。
三、學習消防技術,參加消防訓練,做到會防、滅火。
四、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和滅火方法。
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
六、組織實施滅火戰斗,搶救和疏散人員物資,維護火場秩序,做好后勤供應工作。
七、追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消防工作制度11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村(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眾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各村(社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則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各村社區(村)的第一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村(社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條各村(社區)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各村(社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七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各村(社區)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3消防工作是關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煙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閱覽室等處下班最后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消防工作制度12
為加強村消防工作,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村民生命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平安制定本公約。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積極參加村消防活動,認真做好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本村消防工作負總責,村內各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負責。
三、不在住宅內生產、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汽油、天拿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村內燃放煙花、爆竹。
四、保護消防設施,不損壞、圈占、阻礙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自覺維護樓道、走道和出口的平安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等設備。不占用、封堵樓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車通道設置障礙、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五、村內各單位應按規定做好本身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積極配合村做好消防工作。
六、遵守平安用電、用氣、用油、用火等管理規定,不亂拉、亂接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七、不亂扔煙頭,不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家長要教育小孩不玩火,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用具。
八、村內商店按標準配置滅火器,并固定設置在方便取用的地方,裝修材料要采用不燃材料。
消防工作制度13
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一、社區應定期組織召開社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和日常工作會議,研究打算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討論、部署、落實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社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總結年度消防工作,表彰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標。
三、社區居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學習消防法律規矩,部署階段性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五、每逢重大節日或特別時期,社區居委會應特地開會討論部署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內容。
六、年初的社區消防工作會議應研究打算全年社區消防工作方案,年底應對全年社區消防工作舉行總結,獎勤罰劣。
七、每次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有關成員應及時參與,不得無故缺席,會議應指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
消防工作制度14
1.目的:為消防搶救工作能充分發揮組織功能,一旦發生火災時將災害減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誤搶救的實效,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2.范圍: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
3.消防人員規劃及職能:
3.1.按樓層地域編組劃分。
3.2.指揮及組長應由身體健壯的管理干部擔任,成員亦需身體強壯。
3.3.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分為總指揮、副總指揮、警戒組、滅火組、拆卸組、救護組、疏散組。
3.4.總指揮:負責指揮全盤消防救災事宜及策劃防火管理。
3.5.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招集所屬救災人員從事救災工作迅速順利進行。
3.6.警戒組:
3.6.1.有保安員擔當。
3.6.2.報警。
3.6.3.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
3.6.4.迅速打開各通道及疏散口。
3.6.5.維持秩序,嚴防趁火打劫者。
3.7.滅火組:
3.7.1.掌握滅火器(配10人左右)和消防栓(配8人左右)及后備人員。
3.7.2.各種消防設備及器材的檢查維護與使用。
3.7.3.當遇到火警時,全體人員火速趕到現場,接受指揮參加滅火行動。
3.7.4.搶救貴重或危險物資。
3.8.拆卸組:
3.8.1.電源的截斷。
3.8.2.火源的疏導及搶救時拆除所有障礙物。
3.8.3.防火體的設立。
3.9.救護組:
3.9.1.應接受特定緊急護理訓練。
3.9.2.負責傷患的搶救及緊急醫護,送醫院急救等任務。
3.10.疏散組:
3.10.1.人數由各部門自定。
3.10.2.緊急通知全廠員工疏散及應急措施。
3.10.3.疏散閑雜人員、廠外圍觀人員。
4.各組成員應注意事項:
4.1.滅火組:
4.1.1.應了解公司建筑內外格局及修改間隔后的狀況。
4.1.2.了解電及瓦斯所鋪設的路線。
4.1.3.了解公司內部所有裝修材料的性質。
4.1.4.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4.1.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4.1.6.了解火的走勢。
4.1.7.了解所有逃生的路線。
4.2.拆卸組:
4.2.1.負責搶救時拆除所有障礙物的人員:
A.了解公司建筑內外格局及修改間隔后的狀況。
B.了解室內的通風設施及空調管道。
C.了解公司內部所有裝修材料的性質。
D.了解火的走勢。
E.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線。
4.2.2.負責水源疏導的人員:
A.了解水源及抽水馬達開關所在。
B.了解水壓狀況。
C.平時對蓄水池定期檢查,是否出水口有堵塞的現象。
D.了解所有逃生路線。
4.2.3.負責電源及瓦斯截斷的人員:
A.了解電及瓦斯總開關及各分開關所在。
B.了解電及瓦斯管道的路線。
C.了解所有逃生路線。
4.3.警戒組:
4.3.1.對公司建筑內外格局深入了解。
4.3.2.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4.3.3.在出入口皆應有人員負責阻止離去的人員再次進入火場拿物品或錢財。
4.3.4.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4.4.救護組:
4.4.1.應接受緊急救護的`工作。
4.4.2.應配備急救箱。
4.4.3.應了解一般的藥物的使用。
4.4.4.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線。
4.5.疏散組:
4.5.1.了解公司警鈴設備及廣播所在地。
4.5.2.了解公司所有通訊設備的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4.5.3.了解公司建筑內外格局。
4.5.4.了解公司內所有裝飾材料的性質。
4.5.5.了解火的走勢。
4.5.6.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線。
4.6.以上各組人員均應配備防毒面具和防煙袋。
5.火警通報順序:
5.1.白天發現火警時,應立即按警鈴并通知總機,由總機呼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消防搶救人員視火勢或依總指揮指示,聯絡消防部門。
5.2.夜間或假日發生火警時,廠內人員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電話呼叫有關人員到現場,并通知有關部門主管。
6.全體人員應注意事項:
6.1.消防委員會成員每年均得參加消防演習。
6.2.當某部門現場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按警鈴、報警器,并迅速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6.3.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6.4.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后,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他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6.5.現場有危險、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消防工作制度15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日常工作同步實施。
三、成立由單位法人任組長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四、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每月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部門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消防部門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利用放錄象、板報、宣傳畫、標語、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員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斗爭的自覺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訓納入員工培訓中,對各級管理層、微型消防站隊員、新職工、重點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技術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并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和體檢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三、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員工可據工作情況分散分批參加。教育培訓的內容:
1 .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 .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員工掌握報警的方法和內容。
3 .明確各自崗位的消防工作職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要求、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4 .宣傳本單位滅火預案的基本內容,使廣大員工掌握滅火器材、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人員疏散的技能。
消防技能實操實訓制度
一、消防技能實操實訓一般由各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負責同志組織實施,重點培訓室內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使全體員工掌握初期滅火能力,達到“會報警、會疏散、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的要求。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帶頭開展消防技能實操實訓,起到表率作用。
三、建立員工實操實訓個人檔案,做到就職員工培訓覆蓋率100%,100%培訓合格率。
四、定期開展員工實操實訓,及時更新員工培訓檔案。
五、將消防技能實操實訓納入新員工入職培訓中,確保員工上崗前掌握基礎的滅火技能。
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定期隨機抽取員工開展實操實訓I,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員工,立即開展復訓直到考核合格為止。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巡查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火災隱患、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整改。
二、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所屬部門的安全管理人要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和保安部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負責人和保安部應當及時確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專人督促檢查,追蹤落實整改。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要落實臨時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對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要督促有關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完成整改。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及時報送消防救援機構檢查驗收。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消防管理人應將整改的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和保衛部門簽字確認,存檔備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必實行每日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2于人。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取得崗位資質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GA587)理》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定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未經消防救援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自動控制設備,按要求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裝置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儲水閥門、自動噴水滅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門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報警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119”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向消防部門報警,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七、嚴格實施交接班,交班時應通報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記錄故障及報警處置等交接情況。
八、保持消防控制室正常工作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和操作消防設施,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消防設施檢查工作。
九、認真做好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確保檔案資料真實完整。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2、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區域聯防、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3、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4、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臺,維護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主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五、演練結束后要對活動進行講評總結,并有專人搜集整理相關資料圖片,統一歸檔成冊。
消防設施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五、日常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
微型消防站建設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按要求建設微型消防站,成立專門應急處置隊伍。
二、微型消防站實行工作(營業)期間全時段值班制,每班不6少于人,值班期間不許無故脫崗、漏崗。
三、微型消防站應定期開展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救援技能。
四、微型消防站內應設置固定電話,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
五、單位內凡出現火災等安全事故,微型消防站必須三分鐘到場處置。
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全部納入本地消防救援機構指揮調度平臺。
七、接到本地消防救援機構發出的救援指令,微型消防站應立即出動前往事故現場。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每年底,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全年的消防工作進綜合考核,由消防工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二、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防火檢查(巡查)的開展情況、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用火用電的消防管理情況、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設施的維護管理情況、遵守消防法規情況、火災事故情況等。
三、對下列先進事跡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四、單位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經濟獎勵或處罰數額,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批準后,獎勵或處罰相關部門及個人。
區域聯勤聯防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開區域聯勤聯防會議,由區域聯防管理員主持召開,區域內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相關人員參加。
二、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重大節假日、火災多發季節可適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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