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作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服管理制度1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1、工作服
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注
工作服夏裝: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后歸還冬裝:2套
2、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基層干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3、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審請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人事部,人事部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或試用期時人員使用。
5、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全部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80%費用。
(3)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4)年滿二年以上的離職者不再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未盡事宜由人事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作服管理制度2
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專業形象,同時提升團隊凝聚力和工作效率。通過規范工作服的使用、管理和維護,可以預防職業傷害,增強員工的歸屬感,維護企業形象,以及提高生產效率。
內容概述:
工作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作服的選購:確定符合行業標準和企業形象的工作服款式、顏色和材質。
2、 分發與配發:規定新員工入職時的工作服發放,以及更換和補充工作服的時間和流程。
3、 穿著規范:明確工作時間內必須穿著工作服,保持整潔,不得隨意改動或混穿。
4、 清潔與保養:規定工作服的.清洗頻率,以及損壞報告和維修程序。
5、 檢查與考核:定期進行工作服檢查,納入員工績效考核,確保制度執行。
6、 廢棄處理:設定工作服的使用壽命,規定退役工作服的回收和處理方式。
工作服管理制度3
一、 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加強員工的規范管理,現對公司員工工服的制作、發放、著裝進行統一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 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一個星期內申請制作工作服。試用期員工離職,收
回制服,如未按規定交回制服者,按成本價扣回。
2、員工如在試用期后離職:工作期限未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收回制服,未按規定交回制服
者,按成本價扣回;工作期限滿一年但不滿二年員工離職,收回制服,如未按規定交回制服者,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拆價扣回制服款(原價÷已使用月份×剩余月份數),滿二年的員工離職,不收回制服。
3、冬裝工作服配發時間為2年、夏裝工作服配發時間為1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
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行政管理中心核實后,準予提前換發;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要求提前換發,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
四、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每周日如公司無特殊公務安排可不著工作服,但員工著裝應端莊大方);
2、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5、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著工作服的責任。
五、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于公司綜合部,經總經理審批后頒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公司員工工裝有效管理,規范員工著裝行為,保持良好精神風貌,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裝配置及領用
1、男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兩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女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一條,裙裝一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
2、工作裝領用:由集團辦公室填寫《工作裝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簽字、領取工作裝。
二、員工工作裝著裝規范
1、夏季著裝規范(5月1日至9月30日)男員工:著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襯衫、長褲(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著裝規范(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皮鞋。
3、具體換裝時間由集團辦公室統一通知。
三、員工著裝管理要求
1、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著裝規范,上班時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統一著工作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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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各項會議、活動及集體培訓學習、外出參觀培訓、會議時須按要求著工作裝。
3、工作裝應保持平整整潔。
四、違反著裝規定的處罰標準
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不著工作裝的,罰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體活動不按規定要求著裝的,罰款200元。
3、不按規范配套著裝的.,罰款100元;
五、工作裝費用折算標準
1、工齡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不收取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2、工齡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按如下標準折算:員工承擔費用=工裝總額÷工裝使用期限月數(24個月)×剩余使用時限月數。(備注:小于10天的不計月數,大于10天(含10天)小于20天的按半月計,大于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計,扣除折舊費用后,服裝歸個人所有;
3、新入職已訂做工作裝的員工,工作裝費用分兩次逐月先從工資中扣繳,工齡滿兩年后予以退還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工作服管理制度5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工作服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注
夏裝/冬裝工作服2套/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后歸還
接待服2套/1套行政、內勤人員,客戶來訪接待公司統一管理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人事部核實后,準予提前換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于人事部,經總經理審批后頒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收取工作服成本的20%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賠償;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6、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工作服管理制度7
一、理事會、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民辦非單位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把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辦成一個管理規范、運行有效的民辦非單位單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單位設理事會,其成員為5人。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推舉產生。
理事每屆任期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三條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點竄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三)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六)聘任或者解職本單位院長(或校長、所長、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職的本單位副院長(或副校長、副所長、副主任等)及財務賣力人;
(七)罷免、增補理事;
(八)內部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內部辦理制度;
(十)從業人員的工資報酬。
第四條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
(一)理事長認為必要時;
第五條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2名。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六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事情,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七條召開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訴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列席,能夠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列席理事會,委托書必需載明授權范圍。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停止。
第九條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鐺鐺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列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署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導致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義務。但經證實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義務。
理事會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本單位主任對理事會賣力,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施行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三)擬定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本單位副職和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解職內設機構賣力人。本單位主任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十二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能夠連任。第十三條監事在舉辦者(包括出資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推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主任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第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主任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主任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施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經由過程,方為有用。
二、財務辦理制度
第一條本單位財務事情必需嚴厲遵守《民間非營利組織管帳制度》,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登記辦理機關監視辦理,堅持開支合理、勤儉節省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第二條做好收取費用的事情。膏火按物價部分的審定標準執行。
第三條本單位經費使用范圍:
1、辦公費及差旅費;
2、召開會議或者舉行活動的經費;
3、友好往來活動經費;
4、舉辦刊物、編印書籍所需的稿費、編輯費、印刷費等;
5、事情人員工資及福利開支;
6、設備添臵費;
7、開展其他活動必要的經費。
第四條本單位堅持民主理財。日常財務辦來由主任賣力,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管帳人員,建立財務收支帳目,管帳、出納必需分設。經費收支情形,每一年向理事會通報,并以書面形式向理事會報告。5萬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項目,須經理事會批準方可施行。
三、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單位管理和員工行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勞資關系,推進單位健康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和全體員工。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參加工會組織、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等義務。
第四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提供勞動安全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享有生產經營決策、
勞動用工、工資獎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等權利。
第五條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30天內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蓋章,雙方各執一份。員工不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單位一律不錄用。對錄用的員工,單位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第十條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對新招用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天(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天(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天(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計為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六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僅限于服務期約定和競業限制約定)等。變更勞動合同,均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各執一份。單位調整員工的崗位與職務的,應取得員工同意的書面文件。第十二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
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七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求續簽勞動合同時,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訴員工,并在30天內從頭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單位提前30天書面告訴員工。
第八條員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訴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告訴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因員工本人緣故原由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單位對停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員工辦理完畢證件、資料及公用物品等移比武續之日起15天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出具《停止(解除)勞動關系告訴單》。單位不得在檔案中捏造或添加對員工再就業不利的內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手續后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六個月的,發給半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第十一條單位施行標準工時制度,每周×(5)天,天天×(8)小時事情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
第十二條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單位按照生產經營需求,經與員工協商能夠依法耽誤日事情時間和安排員工蘇息日加班,普通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緣故原由確需耽誤事情時間的,在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耽誤事情時間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超過36小時。單位應當保存有關協商的書面材料。
第十三條員工自愿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表,并于加班前交部門主管審批。未經報備核準,員工不得私自加班加點,違者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單位建立勞動考勤制度,記載員工出勤情形,并對加班進行工時統計,每月×日與員工核對并簽字確認,且保存×年(不少于二年)。
第十五條員工因公外出,沒法考勤時,需由部分主管補簽證實,并交人力資源部分備案及批改考勤記錄。第二十四條員工必需在單位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在事情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離事情崗位。
第十六條單位確保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七條假期規定
1、法定假(共11天)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2、帶薪年假。員工連續事情滿12個月的可申請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期限為:工齡滿1年不滿10年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為10天,20年以上為15天
3、婚假。員工本人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可享受婚假10天。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死亡,享受有薪假3天。
5、產假(員工吻合計劃生養規定的生養,享受產假)。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難產105天難產增長1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長產假15天。
4、考勤辦理制度
為了加強單位員工管理,根據理事會決議要求,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訂以下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自己工作崗位,如需外出,需報主任同意。
一、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戰書14:00——18:00。
二、考勤
1.員工上下班遲到一次罰款20元,月累計超過三次者,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辭退。
2.無故曠工、無請假手續,依照曠工天工資3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辭退,造成嚴重后果者自負。
3.員工打卡記錄月度無記錄2次以上(含),書寫未打卡申明,超過2次者依照曠工計算。
4.如發現員工代替打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三、事假
員工確因事請假,需提供書面請假單,經主任批準方可生效。
四、病假
員工抱病需求治療,需持有縣級醫院,醫生診斷證實,方可辦理病假手續。
五、婚假
嚴厲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六、工傷
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七、喪假
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八、產假
嚴厲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
九、曠工
曠工一次扣除天工資3倍處罰。月曠工累計2次以上,立即辭退。
十、員工上班違紀
員工上班期間,發現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聊天、玩手機、看電影、睡覺、打游戲、打牌等)一次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2次者,扣除當月獎金,情節嚴重者辭退。
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所承擔的安全管理職責負全責。
第二條辦公室負責辦公場所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要定期開展以防火、防盜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
第三條應保證做到無重大刑事案件、無嚴重違法犯罪人員,無火災、無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第四條開展大型活動或舉辦大型會議應及時提前上報并嚴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條對本單位事情人員應進行常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學好、用好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增強事情人員的遵紀守法觀念和安全提防意識。
六、檔案管理制度
社會事情服務中心檔案分類為:會議記錄、基本息檔案、社會事情服務中心開展活動材料和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資料。有關檔案都將據此分類。
一、各類檔案請求
1、會議記錄:辦公室秘書要作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內部會議、理事長會議、監事會會議的會議記錄,會議由辦公室秘書記錄并整理,以供工作評估及存檔備案;
2、息檔案: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登記檔案、通訊錄都交由辦公室秘書存檔;
3、活動材料:組織活動前,應填寫《活動事情聯系表》,經相關領導指示核準前方可舉行活動。《活動事情聯系表》一式一份,活動竣事后,辦公室秘書持《活動事情聯系表》和活動經費花費的在活動竣事一個月內完成經費報銷事情,相關資料由秘書留底保管以備日后統計與核實。
4、隨著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發展,將會有更多的資料,秘書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所需表格、材料做好登記與管理。
二、檔案的收集
關于服務中心的各類資料,秘書應嚴肅對待歸檔工作,并做相關記錄。完成后單位負責人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名,若出現問題單位負責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檔案日常管理
任何部門所有文檔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格式上交,一切非統一格式文檔由秘書退回重交。秘書負責整理檔案資料柜,其他人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動。
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單位各類印章的制發、使用、繳銷、變更和保管等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單位的各類印章是履行職責、行使權利的重要憑證和標志。
第二章印章分類與辦理
第三條單位的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內設部門印章等。
第四條單位辦公室是印章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單位各類印章的制發、登記、啟用、繳銷、變更。
第五條印章辦理應設專管人員,專管人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事情當真、作風嚴謹、恪盡職守、遵紀守法。印章專管人員的確定和變更應得到單位賣力人的同意。
第三章印章刻制、啟用、繳銷與變更
第六條單位各類公章由辦公室按照國家和省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管理有關規定刻制并備案。刻制各類印章的材料、規格、樣式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第七條單位內設部分印章、財務專用章等公章由辦公室發告訴后正式啟用、撤銷、變更,啟用、撤銷、變更印章的有關文件資料和印模應歸檔,永久保存。
第八條各類印章停用后,各單位或部分應在印章停用之日起三個事情日內交院辦,并辦理交接辦續,留下印模歸檔后予以燒毀。更換新印章時應依照程序從頭辦理印章的制發與啟用手續。
第四章印章保管與使用
第九條專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印章,確保安全,維護單位和部門利益。
第十條除單位公章、法人章和合同專用章外,其他印章均不得在具有法人單位法律效力的合同、協議、文件等材料上使用。
第十一條印章使用地點限印章保管部門的辦公場所內,不得擅自將其帶出使用。特殊情況必須帶出使用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安排專人陪同監督用印。
第十二條印章使用要嚴厲遵守使用規定。各類印章一律不準在空白材料上使用。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十三條單位印章使用應按照相應流程,除內設部門印章外均應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印使用申請單》上需清楚填寫主致單位、材料名稱、經辦人、用印份數、用印時間等,并由辦公室和單位負責人簽批。
第十四條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進行授權,并將書面授權文件提交印章管理所在部門備案。書面授權文件應包括被授權人、授權事由、權限、期限等內容。
第十五條在緊急情況下,如負責簽批的單位負責人無法簽署《印章使用申請單》,但不立刻加蓋印章將會延誤事項或產生不利的重大后果,可由負責人口頭通知印章管理所在部門用印。經辦人有責任在用印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向印章管理所在部門補交該事由的《印章使用申請單》。
第十六條如用印材料更改需求從頭用印,原則上應提交新的《印章使用申請單》,并由單位賣力人簽批。
第十七條《印章使用通知單》應妥善保管,定期存檔。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凡違反本管理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頒發時間20xx年8月1日。
八、服務承諾制度
一、服務情況承諾
1、建立良好的服務情況,各辦公室要保持整潔有序、干凈明亮的事情情況,辦公室上不得放置與事情無關的事物,社工不得從事與事情無關的事件。
2、提供整潔、衛生、文明、便利的服務環境,設立咨詢臺,提供與服務內容有關的各類咨詢導辦。
3、窗口及公共區域整潔有序,配置蘇息區和配套服務設施。
二、社工服務禮節承諾
1、堅守社工基本價值觀和服務理念。
2、提供良好的服務秩序,社工嚴格執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當真執行社工服務標準,社工著裝標準、立場可親、舉止文明、服務熱情,使用規矩用語,并使用普通話。
三、社工服務規范承諾
1、切實執行各種規定,規范業務運作。
2、當真落實首問義務制、限時辦結制、特殊對象上門服務制。
3、書寫的表格、材料等,應表述完整,字跡清楚、準確無誤。
四、社工服務效率承諾
1、盡可能做到早辦件、快辦件,縮短承諾時限,提前辦結事項,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群眾。
工作服管理制度8
1、管理范圍
包括員工工作服的制作、領用、更換及著裝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設立“服裝管理員”具體負責員工工作服裝的管理工作。
2、服裝制作
2.1服裝分類
員工工作服分四類:即“職員服裝”(指辦公室人員和管理人員)、“工員服裝”(司機、配送員、物流員工、廚師、清潔工、保安人員)“銷售人員服裝”(銷售人員)“活動服裝”(指工會活動時的運動服、旅游服、促銷廣告衫等)。
2.2制作計劃
“職員服裝”、“工員服裝” “銷售人員服裝”由人事行政部擬定計劃;“活動服裝”由活動主辦部門擬定計劃;所有服裝制作計劃需報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后,交服裝管理員安排廠家制作。
2.3款式設計
2.3.1人事行政部職責
服裝管理員負責與服裝制作廠家聯絡,了解面料、款式、價格等信息,根據我方要求選擇2-3家符合要求的廠家服裝設計師提供2-3套設計樣稿。服裝管理員將設計樣稿交人事行政部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組織相關部門主管對服裝樣稿進行討論,廣泛征求意見,再將征求意見匯總后與廠家再次溝通,要求廠家根據我方意見再次出具設計樣稿以滿足我方要求。
2.4加制申請
服裝管理員負責隨時掌握工作服庫存情況,對工員服裝和生產服裝要合理控制庫存。新員工所需的職員服裝,待新員工轉正后,由服裝管理員提出申請,填寫“物品制作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加制申請盡可能為多套服裝集中提出,公司統一采購時間為夏裝4月1日,冬裝9月1日。
2.5合同簽訂
人事行政部經理與服裝公司簽訂合同,內容包括確定的面料、款式、價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違約責任等。具體要求見《合同管理制度》。
2.6制作跟蹤
服裝管理員負責對服裝的款式、面料的質量、做工的精細等進行監督跟蹤;
2.7服裝驗收
工作服制作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驗收。符合要求,服裝管理員填寫一式兩聯“采購物品檢驗單”并簽名,人事行政部經理在檢驗單上簽名后,第一聯存根聯(白聯)由服裝管理員留存,做服裝臺賬登記憑證,第二聯財務聯(紅聯),與服裝結算發票一起交財務部做記賬憑證。
3、服裝保管
3.1建立臺賬
服裝管理員將員工服裝分“職員服裝”、“工員服裝”、“銷售人員服裝”、“活動服裝”四類,根據分類建立“員工工作服裝庫存臺賬”,根據“采購物品檢驗單”記服裝庫存增加,根據“服裝領用登記本”記服裝庫存減少。
3.2庫存保管
服裝管理員將尚未發放的服裝統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裝的.房間和箱柜保持干凈,要求沒有異物及灰塵,以防污染服裝。服裝管理員定期進行消毒滅菌,同時放置樟腦丸,注意防蟲、防鼠、防潮。服裝發放后由領用人自行保管,領用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未經人事行政部許可,不得擅自改動工作服大小。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應自行清洗或修補。清洗服裝時,避免用堿性較大的洗衣粉。合成纖維類面料遇水溫過高時,會出現收縮、發粘和表面皺巴等,不得用高于30℃的水溫洗滌。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干,對于襯衣襯褲可以平整疊起來存放,對于外衣外褲要用大小合適的衣架褲架將其掛起。懸掛時要把服裝擺正,防止變形,衣架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可亂堆亂放。
3.3服裝報損
3.3.1自管服裝
對于員工自行保管的超過使用期限且嚴重磨損以至無法使用的工作服裝,由領用人申請報廢,服裝管理員檢驗無誤后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經理。核準后,服裝管理員將需報廢的服裝收回,發放新服裝并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注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對于未超過使用期限因員工保管不善導致工作服無法使用或使用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核后,由服裝管理員強制收回報損,發放新服裝并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注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將“財產減損單”財務聯交財務部按服裝原價從領用員工工資中扣除。
3.3.2庫存服裝
服裝管理員每半年清理一次庫存服裝,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服裝提出處理意見,報人事行政部部長審核、行政副總審批后進行處理。對于確需報廢的服裝,服裝管理員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做報廢處理。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
4、服裝領用
4.1領用手續
新進員工將“試用員工派遣單”交服裝管理員辦理當季服裝的領用手續(試用職員不領用工作裝);轉正員工憑“轉正派遣單”到服裝管理員辦理所有工裝的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審核符合要求后,辦理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4.2工員轉職員
上崗前2天,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將“工員服裝”交服裝管理員,辦理工員服裝注銷手續后,再辦理“職員服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檢查交回的工員服裝是否數量相符、完好無損,檢查符合要求后在“服裝領用登記本”備注欄內辦理注銷手續,否則,領用人必須折價賠償后方可辦理。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職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4.3職員轉工員
原職員裝不需退回。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到綜合部辦理工員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工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5、著裝要求
按公司規定的統一著裝時間、要求著工作裝上班;大型活動或其他要求統一著裝時應著工作裝。要求所著工作服整潔有形,充分體現公司員工的良好精神風貌。換裝時間夏裝5月1日之后,冬裝10月1日之后。如因其他問題視具體情況調整。
5.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5.2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潔整齊干凈,如有污損,應自費清洗或修補。
5.3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4著西裝時,須著襯衣;(著)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5工作時間男員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女員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于休閑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
5.6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制服若有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應及時上報本部門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須重新申請工作服上報人事行政部,費用
則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6、費用核算
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6.1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離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6.2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離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
6.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
7、監督考核
7.1服裝管理員對員工的著裝和服裝管理進行檢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長對服裝管理員進行檢查和考核,填寫“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
7.2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7.3工作時間不著工裝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樂捐50元/次。
7.4該部門負責人樂捐100元。
7.5樂捐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樂捐款全部作為公司工會費用。
7.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
8.相關記錄
8.1物品
制作申請單
8.2試用員工派遣單
8.3服裝領用登記本
8.4轉正派遣單
8.5人員異動通知單
8.6離職手續辦理單
8.7財產報廢申請單
8.8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
工作服管理制度9
為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采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后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后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
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作服管理制度10
本《職員工作服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員工的工作服穿著及管理,以提升企業形象,保障工作安全,并體現團隊精神。制度內容涵蓋工作服的.采購、發放、使用、保養及更換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工作服的選購標準
2、 工作服的發放規定
3、 工作服的日常使用和保養
4、 工作服的更換周期與程序
5、 違規處理及特殊情況處理
工作服管理制度11
服裝(工裝、工作服)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 規范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 工裝配制說明 1、 員工試工期滿后,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并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 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采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采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
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
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第二條 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干凈、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并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XXXX熱力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 END —
工作服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員工工衣的發放、回收及報廢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服發放與回收流程:
1、工作服的發放:
(1)所有新入職的員工,到部門文員處領取馬甲一件。
(2)新入職的.治安員,到物業部xxx領取治安服。
(3)新入職的廚工、廚師到后勤xxx處領取廚服。
(4)3個月試用期過后,按季節免費發放工作服2套(件)/人,由部門文員統計后到倉庫統一領取新員工轉正工作服。若因庫存空缺,可暫發放舊工作服,待增補庫存后,再以舊換新,退回馬甲。
(5)申領以上工作服時由部門文員在oa系統上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提交給倉庫管理員予以發放。
2、工作服的回收:
(1)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干凈,折疊整齊后如數歸還到部門文員處再辦理離職手續,并辦理工作服歸還手續,部門文員核對好離職人員的工作服數量和保管。
(2)離職時注明歸還衣服品質,是否有破損或臟污不能重復使用的情況。
(3)若有丟失或數量不齊,將按原件賠償工作服成本費,并在離職結算工資時,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4)回收工服由部門文員統一交給倉庫安排清洗后入庫。
(5)清洗后由倉庫進行借用物品歸還手續入庫。
三、工作服領用、回收時間:
定于每周二、周四,上午:09:00--10:00時,其他時間不予領取。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進一步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車間工作員工(包括倉庫、品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職責規范
1、資材部(倉庫)為工作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工作服的采購、發放、登記、回收、保管等事務。
2、綜合部負責制定工作服配置標準、制定工作服管理辦法。
3、各部門負責部門員工工作服登記備案、工作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四、工作服種類、發放以及使用時間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正式入職的新員工,可在入職30日內由車間負責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綜合部核實后,倉庫方可配發。
2、夏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1年,冬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2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車間負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由倉庫進行審核、配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成本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離職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費;
5、員工應每周定期對工作服進行清洗(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現穿著污漬、破損工作服上班的現象。
六、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發現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的,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同時作為個人以及部門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員工穿著工作服以及儀容儀表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20元的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八、附則
1、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屬于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14
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一套規范企業員工在工作場所穿著工作服的行為準則,旨在確保員工安全、提升企業形象,并維護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秩序。
內容概述:
1、 工作服的種類與適用崗位:定義不同部門或工種所需的工作服類型,明確其適用范圍。
2、 工作服的發放與回收:規定工作服的領取流程、更換頻率及退役處理。
3、 工作服的穿著規定:明確工作時間及場合的著裝要求,包括整潔度、佩戴配件等。
4、 工作服的保養與清潔:規定個人和企業的.責任,包括清洗頻率、破損處理等。
5、 違規行為的處罰:設定違反工作服管理規定的相應處罰措施。
6、 員工教育與培訓:定期進行工作服管理制度的宣導和培訓。
工作服管理制度15
員工工作服管理工作責任制度
(1)工作服的采購:因此工作服要分開來做,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做好工作服的`采購計劃并向上一級請示審批后方后采購;
(2)工作服的發放:新來員工工作時間滿一個星期后方可以領取工作服,新來員工一律要求領取兩套換洗,老員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領取工作服,每天發出的工作服做好登記記錄并要求員工簽名確認;
(3)工作服發放統計:每個月初做好上個月發放工作服的統計表,以便計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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