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常用(15篇)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語言文字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玉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強普通話的普及,使普通話成為我局日常工作用語。
(一)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機關公務員,都要達到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四)把普通話合格作為新錄用人員的一項條件。
二、加強對局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局機關下列用字必須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三、加強對我局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局用語用字情況的督查。
(二)積極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創建交通行業精神文明的總體規劃和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我局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我局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和用字規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和總結。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2
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工作獎懲制度(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后,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二、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文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將講普通話、寫規范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范評估體系,并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鉤。
四、將講普通話、寫規范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干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并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鉤。
五、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鼓勵。
學校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八、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九、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建立不規范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布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范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工作職責(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職責
1、根據省、市、縣語委辦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語言文字法規培訓學習,安排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2、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和總結。
3、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社會用字規范標準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
4、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納入素質教育培養和發展目標,納入學校五年發展規劃和常規管理,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活動中。
5、創建規范、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范字”的良好氛圍。
二、團委、少先大隊部管理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負責有關資料的`積累。
2、組織開展校內外常用字糾錯、街頭推普活動等工作。
3、負責校園廣播站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宣傳。
三、教務主任管理職責
1、按期檢查教師上課用語(100%做到使用普通話)和教案(正確使用規范漢字)。
2、落實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測試試卷等100%做到使用規范漢字的要求。
3、把提高語言文字規范意識納入教學管理,滲透到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之中。
四、語文教研組長管理職責
1、組織語文教師開展普通話和規范文字活動。
2、負責學校語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組織和牽頭工作。
五、語文教師職責
1、抓好“聽、說、讀、寫”教學和學生的規范用語和規范用字。
2、協助學校組織好每年“全國普通話宣傳周”各項活動。
3、抓好班級規范用字和規范用語的日常管理、負責推普黑板報制作等。
4、指導、督促教職工交談用語使用普通話。
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一、學校的校牌、標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
二、學校櫥窗、專欄、公示欄用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三、教室黑板報、標語、課程表、值日表、作息時間表等應使用規范字。
四、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使用規范字。
五、學生能正確分辨規范字和不規范字并做到使用規范字。
學校校園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3
為了加強對控煙勸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煙勸阻工作納入常規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控煙勸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動控煙勸阻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江蘇省梁鄭梅高級中學控煙勸阻工作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進入校園辦公場所禁止吸煙,并有勸阻他人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二、嚴格按照無煙單位標準,校園內域嚴禁吸煙,要和藹有禮貌的對吸煙者進行耐心、細心的勸阻。
三、監督巡視員在監督、巡查中發現教職工及來訪者在校園內吸煙應及時勸阻,有不聽勸阻者要及時上報禁煙領導小組或校長室。
四、全體教職工在勸阻吸煙時應使用禮貌用語。并做好勸阻相關工作記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4
學校規范語言文字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嘩,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試卷、用字規范。
5、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語言文字工作教師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語教學外,教師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全體教師在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必須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行規訓導或班隊會活動,積極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積極參加社區、共建單位和語言文字工作,發揮示范小學教師的輻射作用。
六、積極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
學生語言文字行為規范制度
一、普通話規范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標準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二、規范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范,減少錯別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2、學習筆記中使用規范字。
3、小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大川學校教導處
20xx年8月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5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范、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校園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注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范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范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園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咨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用心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范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校園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布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范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范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范。領導評課要有規范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校園文化活動。用心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范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群眾活動中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并書寫所學的規范漢字。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6
一、學校將語言文字規范化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要求明確,嚴格管理。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為組長,副校長主管,語言文字工作組認真檢查落實、監督。
三、充分利用櫥窗、板報創設長期的宣傳環境,營造良好的推普環境。
四、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五、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六、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東沙河中心中學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
1、落實領導職責。將黨建工作列入學校工作大局通盤考慮,制定出領導干部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支部書記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支委成員按照部門、工作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健全工作機構。學校黨支部為黨務工作機構,支部委員會由五位支委組成。下設三個黨小組。
3、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出全校黨建工作規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同時,結合教育領域的特點和黨員隊伍現狀,分年度制定黨建工作具體計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人和時限。
4、建立專題議事制度。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針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5、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民主監督制度等,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
6、黨支部委員會按期換屆,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8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進一步推進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依據《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我校特制語言文字規范化規章制度:
一、學校成立了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管理全校的語言文字工作。
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有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內容。
二、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
三、學校在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必須將推廣普通話、書寫規范字作為檢查內容之一,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四、結合繼續教育,加強對教師普通話培訓,教師必須符合規定普通話測試達標標準,學校審核普通話測試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必須達到二級乙等。未達標的教師員工分期參加市語委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五、教師之間的交流使用普通話,教師與學生之間交流使用普通話,校園內學生與學生之間交流都使用普通話。
六、教師教學使用規范漢字,教案、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要規范化。
七、學生能正確識別、書寫常用漢字,學生作業、考卷等用字要規范。學生的作業書寫工整,規范,美觀。
八、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中必須使用普通話,學校的墻報、板報、告示及學校一切文字檔案材料都使用規范漢字。
九、把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教研課評分等工作結合起來。
十、全體教師要積極參加校語言文字工作小組組織的各種普通話競賽、講座活動。
推廣普通話,寫好規范字是樹立學校良好形象,提高師生素質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師生要認真學習,嚴格貫徹執行以上規章制度,使校園用字規范化,交流普通話。
xx小學
20xx年3月5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9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禮貌禮貌用語,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校園內務必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務必到達《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貼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務必到達規范要求。
4、公文、校刊、講義、試卷等,用字規范。
5、板書用字貼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的用字貼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0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范學校語言文字的使用,總結并提高我校語言文字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一)學校是教育教學的單位,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是學校以及每一個教師的法定義務和職業要求,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樹立學校整體文明形象的重要標志。學校明確要求校內必須要書寫規范字、使用普通話,明確倡導每個學生、每個家庭以及我們能影響到的社會環境里的所有人書寫規范字、使用普通話。
(二)使用普通話,把普通話作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指的是除了外語教學以外,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規范的語言進行。使用規范字,指的是學校、教師在板書和作業批改用字中,校園的名稱、標志、宣傳語言中和其它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納入學校培養目標,納入學校管理范疇,納入師生基本功訓練,反映在學校工作計劃和遠期規劃中,滲透到德、智、體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并切實組織活動,不斷推進這項工作沿著科學、規范、有序的軌道發展。
(四)學校設立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親自擔任組長,教學副校長具體組織落實,建立和明確“學校——教導處——教師——學生監督”五級管理網絡機制,層層把關落實,確保責任到人。
(五)學校校內設立永久性宣傳標語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通過標語牌、宣傳櫥窗、黑板報、橫幅等宣傳手段不斷推動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氛圍的形成。學校充分認識和重視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必須“長此以往、循環往復”的特點,重視和策劃落實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周期宣傳。國旗下講話中,每學期安排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內容。
(六)學校要求并積極支持教職工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教師要人人達到必達標準,并做到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等用字符合要求。堅持將普通話水平達標與教育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情況列入業務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的條件,實現教師及各類管理人員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二、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工作獎懲制度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要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師生員工有語言文字規范意識,積極爭創語言文字先進集體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學校。
(二)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后,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三)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文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教職員工應把普通話作為學校工作語言,在教育教學、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文字,教師備課及板書、宣傳材料文字應書寫規范,作為爭創先進教師評比的條件之一。
(五)將講普通話、寫規范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范評估體系,并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鉤。
(六)將講普通話、寫規范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干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并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鉤。
(七)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三、學校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學生作業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以及校園內師與師、師與生、生與生之間的交流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六)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七)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八)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九)建立不規范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布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范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四、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工作職責
(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職責
1、根據省、市、縣語委辦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語言文字法規培訓學習,安排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2、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和總結。
3、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社會用字規范標準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
4、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納入素質教育培養和發展目標,納入學校五年發展規劃和常規管理,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活動中。
5、創建規范、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范字”的良好氛圍。
(二)學生活動發展中心管理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負責有關資料的積累。
2、組織開展校內外常用字糾錯、街頭推普活動等工作。 3.負責校園廣播站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宣傳。
(三)教育教學管理中心管理職責
1、按期檢查教師上課用語(100%做到使用普通話)和教案(正確使用規范漢字)。
2、落實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測試試卷等100%做到使用規范漢字的要求。
3、把提高語言文字規范意識納入教學管理,滲透到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之中。
(四)語文教研組長管理職責
1、組織語文教師開展普通話和規范文字活動。
2、加強課堂教學中講普通話、寫規范字的監督檢查力度。
3、負責學校語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組織和牽頭工作。
(五)語文教師職責
1、抓好“聽、說、讀、寫”教學和學生的規范用語和規范用字。
2、協助學校組織好每年“全國普通話宣傳周”各項活動。
3、抓好班級規范用字和規范用語的日常管理、負責推普黑板報制作等。
4、指導、督促教職工交談用語使用普通話。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
五、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校牌、標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
(二)學校櫥窗、專欄、公示欄用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三)教室黑板報、標語、課程表、值日表、作息時間表等應使用規范字。
(四)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使用規范字。
(五)學生能正確分辨規范字和不規范字并做到使用規范字。
六、學校校園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
(一)每學年組織教師進行普通話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每學年組織教師進行一次普通話比賽。
(三)學校領導率先垂范,做推廣普通話的模范,時時處處使用普通話。
(四)教師無論課上、課下,無論與同事交談,還是與學生交談,或是在其他場合,要自覺使用普通話。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周的說話課,為學生創造實踐機會,訓練學生說普通話的能力。
(六)通過校園廣播站、宣傳欄等,激發學生學習、使用普通話的興趣,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
七、教師教學常規制度
遵守教學時間,按時上、下課。上課前候課,下課不拖堂。
課上堅守崗位,不接待家長,不看書、雜志,不接打電話等。上課過程中不得離開教室,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科學利用教學時間,精心組織教學活動,運用現代教學技術,優化教學過程。
注意為人師表,做到衣著整潔,語言規范,態度自然平和,不得坐著講課。
要注意教書育人,注意對學生良好的學習品質和學習習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注重教學衛生。
上課面向全體學生,調動全體學生積極性,提供不同層次學生的練習機會。
堅持正面教育,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堅持使用規范字,講普通話。
八、作業批改制度
(一)教師給學生布置課內外作業,對于鞏固和消化所學知識,并使知識轉化為技能技巧,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具有重要意義。按學校要求,教師只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給學生布置作業,其他學科一般不布置作業。
(二)語文科的配套練習,初一、初二年級的生字,高一、高二、高三年級的作文寫字必做必閱,數學科的配套練習,教材中的課后練習兩類作業必做必閱。作文每學期至少4篇,寫字每周至少1篇。全年級學生課外要寫周記或日記。
(三)為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家庭作業量高年級每天不超過1小時,中年級不超過30分鐘,低年級一般不布置作業。節假日要給學生布置適量的讀、寫、算作業,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務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四)對學生的作業不僅要從書寫上要求,而且在作業封面和內容的整潔程度上也應提出規范,真正達到書寫工整、卷面整潔。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補做,但不要罰抄罰做。
(五)教師批改作業要認真、及時,全收全改,批改符號要統一規范。無論語文、數學作業,凡需要打正確符號的地方,一律劃“√”,凡需要打錯誤標記的地方,一律劃“×”,閱完后要恰當評分,注明日期。作文類作業批改要細,批語要準要精,以正面引導為主。不準有錯判、誤判現象發生。
(六)學校委托教研組長負責對作業批閱一月一檢查,學校領導不定期抽查。為形成良好學風,學校也定期舉辦作業展評,以激勵先進。
九、教師備課制度
(一)備課是教師進行教學的重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備課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寫好教案,開學后交給教導處檢驗。經檢驗合格者,在課堂教學中運用,并予以補充、修改、完善。同級同科老師要互相參閱教案,互相學習交流。語、數、英教師必須做到無教案不能上課。
(二)教師備課必須按照新課改、新教法、新學法的要求,按統一編制的教案表格填寫相關內容。“教學過程”50歲以下教師必須詳寫,50歲以上教師可以略寫。
(三)新授課教案必須有科學、嚴謹、富有藝術性的板書設計。
(四)教案批閱由分管校領導負責,平時一月檢查一次,學期初要檢查每位主課老師的教學計劃、教學進度編排,根據《教參》核定備課節數。
(五)為推廣教師們的優秀教案,學校將定期進行教案評展。
(六)教師教案備寫應使用規范字,不能出現錯別字、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范用字現象。對教案中出現不規范用字的教師按《語言文字規范化獎懲制度》處理。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1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用心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三、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聽說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2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廣大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面向全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并使之成為常設機構,充分發揮其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作用,明確各自工作職責,有檢查和改進措施。
三、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每學期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按期檢查評估,期末寫出總結,切實作到有計劃,有總結。積極派出人員參加上級語言文字相關工作培訓,并有計劃地組織教職工普通話培訓和語言文字使用規范化競賽活動。
四、學校將普通話合格作為聘用、錄用教師條件之一,實行教職工持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上崗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不予聘任。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語文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制定語言文字工作獎懲制度,將有關要求納入校規、教學管理、教學規定、教職工的評優、評職、晉級、教師業務考核及學生評優制度。
(1)教職員工考核制度中有對于語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2)教職工評選先進的制度中有對于語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3)教學管理及評估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定。
(4)教學評優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規范要求。
(5)學生常規管理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方面的規定。
(6)學生評優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方面的規定。
六、充分重視推廣普通話的宣傳工作,創建規范、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和校園宣傳陣地,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范字"的良好氛圍。發揮校園廣播站和校園櫥窗的語言文字宣傳示范作用,在校園內張貼宣傳《語言文字法》及其它宣傳材料,設立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傳欄,在辦公樓、教學樓內、走廊等處設立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標語牌、宣傳牌,班級黑板報定期開辦"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語言文字宣傳專欄。
七、建立健全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檔案,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指導。加強學校語言文字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以及學生作業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八、將普通話作為校園語言、教學語言,學校所有會議的.發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的課上回答問題一律須用普通話。積極參加并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做到活動前安排計劃,活動中積累資料,活動結束后寫好總結。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3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安徽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 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 學校開設普通話訓練課(晨讀)、書法(寫字課)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 普通話、規范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詩詞朗誦、講故事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多功能室、廁所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 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語言文字辦公室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應分期分批參加長豐縣教體局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 學校新增教師時應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 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第十一條 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年級學科、教師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 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 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4
1、幼兒園以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為校園文化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幼兒以母語普通話為主要學習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2、倡導“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幼兒園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兒園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幼兒園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業務部門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培訓工作,年級組負責教師、幼兒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黨工團支部負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站的宣傳和校園環境,總務部門負責后勤職工的語言文字工作和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4、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幼兒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5、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幼兒園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
6、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訓活動,提高教師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和規范語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9、針對幼兒的年齡特點開設語言區,開展詩詞學習、看圖講故事、拼圖講述、識字認讀等活動,發展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增強幼兒說話的邏輯性。開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圖編故事比賽,鍛煉幼兒用普通話說故事的能力。組織幼兒參加“推普周”和“啄木鳥”活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鼓勵幼兒學說普通話。每年積累一些在幼兒中開展語言文字教育的活動資料。
10、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園務工作計劃,定期開展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檢查、研討語言文字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使之得到及時整改,從而進一步優化我園的語言文字工作。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
華容縣第六中學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學校開設普通話、書法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普通話、規范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辯論、詩詞朗誦、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志牌、指示牌、櫥窗、海報、獎狀、證書等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出版物、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卷、黑板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寢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第五條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學校教學科研處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師,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非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應當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八條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第九條學校應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處室、教職工、班級、學生的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指標。
第十條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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