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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實施方案(通用1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征地工作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1
為切實做好瑞贛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征地、拆遷工作,確保高速公路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原則
堅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與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堅持統一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緊緊圍繞瑞贛高速公路瑞金段20xx年10月開工和20xx年底建成通車的目標,高質量、高標準地完成本市境內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任務,并確保工程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久生計有保障。
二、工作方法、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方法
1、工作機構。瑞贛高速公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瑞金段經過我市云石山鄉的坡下村、回龍村、云石山村、沿壩村。整個征地、拆遷補償和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瑞贛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下,由瑞贛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征遷辦),會同云石山鄉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云石山鄉政府成立相應的征地拆遷安置機構,由鄉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配備2-3個工作人員,沿線村指定1名工作人員。
2、征地工作。根據瑞贛高速公路瑞金段施工設計紅線圖,由用地單位、市征遷辦、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和云石山鄉政府一同確定征地的范圍、地類和數量,并會同權屬村、組和農戶分戶丈量,經征地戶簽字后匯總復核,張榜公示,補償到戶。
3、拆遷工作。紅線內房屋及地上附屬建筑物的拆遷,由用地單位、市征遷辦和云石山鄉村兩級及拆遷戶共同進行實地丈量,認定房屋結構、數量,共同簽字確認后,匯總復核,張榜公示,并與拆遷戶簽訂拆遷協議,補償到戶。
(二)時間安排
1、20xx年8月份,云石山鄉要成立征地拆遷安置組織機構,安排專職工作人員。
2、20xx年8月開始,以鄉、村為單位, 搞好宣傳發動工作,宣傳建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宣傳本實施方案的`精神,使廣大的征地拆遷戶積極支持高速公路建設。
3、瑞金段分為A標段和B標段,B標段是云石山鄉,涉及到坡下、回龍、云石山、沿壩四個村,全長4.22公里。因此,對B標段要求在20xx年8月20日—9月15日,集中開展征地拆遷的丈量登記、張榜公示工作,并簽訂好征地拆遷協議。
4、20xx年9月15日—30日, 全面完成房屋拆遷,并抓好拆遷安置地的落實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各有關單位、云石山鄉人民政府要從大局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利用各種方式廣泛宣傳和動員沿線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設,為瑞贛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建設營造良好的氛圍。
2、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征地拆遷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有關部門和云石山鄉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搞好協調,及時解決征地拆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協助拆遷戶搞好過渡和安置工作。
3、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標準,做到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地丈量和清點征遷物,按照法定程序建立完善的檔案以備查考。
4、嚴格資金管理,切實保障群眾的利益,做到補償標準、補償資金及時張榜公布,以利監督。嚴格執行資金的撥付程序,及時足額地將征地拆遷補償款發放到征地拆遷戶手中。
5、對鄉、村集體土地的補償費,實行村用鄉管,鄉長審批,補償資金權屬單位使用要有計劃,公開透明的用于因建高速公路受影響的失地農民就業培訓和集中安置點的道路、水電建設等集體公益事業項目。
6、有關部門要對因高速公路建設受到影響和損壞的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設施及時提出修復意見,配合市征遷辦與業主協商,盡快組織修復,確保沿線群眾的生產生活不受影響。
7、高速公路征地報批,由項目業主提出用地申請,市征遷辦配合,市國土、林業等有關部門按審批權限負責呈報辦理相關手續。
8、市各有關部門嚴格執行有關優惠政策(見附件一),支持高速公路建設。
三、征地拆遷范圍及對象
1、征地范圍。征用土地面積以施工用地設計紅線圖和變更設計圖面積為準。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水塘、果園、林地、未利用地(荒山地)、道路、河流、宅基地等,這類工程用地屬永久性征地。棄土場、取土場、預制場、堆料場、施工便道、施工場地屬臨時用地,臨時用地原則上不占用耕地。
2、拆遷范圍及對象。指施工設計紅線圖內地表上的各類房屋建筑物及附屬建筑物。主要有房屋、簡易房(豬牛欄、廁所)、圍墻、水井、沼氣池、水塔、曬場、宅基地基礎、磚窯、水池糞池、墳墓、電力及通訊設施等。有關房屋建筑面積的丈量,以邊墻對邊墻的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四、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補償支付
(一)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是指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青苗補償費。房屋拆遷補償含建筑物補償費、拆遷過渡費、搬遷費。
征地補償標準按各種地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按房屋結構類別確定(各種地類的補償標準見附表一、附表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見附表三)。
臨時用地的租用,由施工單位會同市征遷辦與所在鄉村簽訂協議,國土、林業等有關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并由市征遷辦結算補償。補償標準每畝每年1200元,含復墾費。
(二)補償支付
征地補償費及拆遷補償費由市征遷辦根據各村、組張榜公示的結果,按核定的征地拆遷補償數額,專帳撥付給征地拆遷農戶或權屬單位。
征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的發放分兩次進行,即在丈量登記,并張榜公示核實無誤,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協議后發放50%;在征地戶交付土地后,拆遷戶按協議要求拆遷到位并經驗收合格后,將剩余50%的征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獎勵費發放到位。
五、拆遷安置
拆遷戶的拆遷安置,要貫徹統一規劃,合理安置的原則,對分散安置的農戶,也要結合新農村規劃建設,符合村規要求。云石山鄉政府要在拆遷張榜后半個月內,落實新宅基地進行安置,按原有建筑占地面積1:1的比例安排。落實宅基地安置,一般不準占用耕地,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山坡地。占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占用村內空閑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80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40平方米。
云石山鄉村兩級應協助拆遷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有關部門除收取工本費外,免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城鎮建設配套費、水土保持費、水資源費、土地管理費、規劃費等。
六、補償資金管理
1、瑞贛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統一管理,專戶儲存,做到專款專用的原則。
2、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撥付,市征遷辦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后,按照已核實并簽字認可的征地拆遷面積、標準和金額,下撥到權屬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允許現金支付。
3、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必須按《土地管理法》和拆遷安置規定及時支付發放,做到手續齊全,臺帳清楚,資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
4、對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發放情況,要進行張榜公布,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市監察、審計部門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程督查,對克扣、拖欠、挪用、貪污補償資金的,依法嚴肅處理。
七、獎罰措施
1、由于拆遷時間緊、任務重,為鼓勵拆遷戶加快拆遷進度,對能自覺配合搞好拆遷工作,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拆遷協議并在限期內完成拆遷的,按拆遷磚混結構、磚木結構、土木結構房屋,分別每平方米獎勵20元、15元、10元。對不按時簽訂協議,又未在規定時間內拆遷完房屋的,取消房屋拆遷獎勵。
2、鄉、村工作經費補助與鄉和各村工作業績掛鉤,根據工作量和進度考核情況,由市征遷辦對鄉考核、鄉對村考核、半年一次報市政府審批。
八、其它
1、征地過程中土地權屬有爭議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為了不影響施工用地,在土地權屬未明確之前,由市征遷辦和用地單位記錄清楚被征土地(被租用土地)的位置、面積、地類并請權屬爭議方共同簽字認定,待后解決。
2、高速公路施工建設期間如遇嚴重影響農業、水利、交通設施、重要文物和其它建筑物等問題時,云石山鄉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報市征遷辦,由市征遷辦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3、高速公路用地屬紅線外的土地、公私財產,因高速公路建設施工造成受損的,由施工單位據實賠補。
4、確保安全施工。對各施工單位取棄土場,市安監、水保等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施工督查,確保人、財、物安全,并督促恢復造林,防止山體滑坡和水土流失。
5、對文件精神,落實幫扶措施。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2
云南省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麻柳灣至昭通、昭通至會澤段將正式開工建設,涉及XX縣江底鄉境內約xx公里,切實做好征地拆遷工作,確保昭會高速公路XX段按時開工、順利推進的前提和保證。為依法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拆遷工作順利實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XX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搞好征地拆遷工作的意義
征地拆遷工作是項目工程的基礎性工作,任務完成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項目建設的進程,為確保如期完成征地拆遷工作,涉建鄉鎮、村組和各有關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精心組織,強力推進,認真做好征地拆遷工作,為項目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的組織領導,為項目實施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昭會高速公路XX段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x x 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 組 長:xxx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高速辦,由劉朝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的征地拆遷和協調服務工作。從房產局、林業局、國土局、江底鄉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抽調人員開展日常工作,辦公室人員由高速辦及
高速辦:XX、XX;
國土局:x名(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
房產局:x名(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
林業局:x名(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
江底鄉:x名(x名領導,x名工作員)及涉建村組干部。
三、征地拆遷工作步驟
(一)組織發動,宣傳培訓階段(x月x日-xx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全力做好項目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前期準備,確保工程順利實施,本階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組織踏勘,做好項目建設的實物量調查,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加的征地拆遷動員大會。
2、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購置征地拆遷工作室內外所需用品和用具。
3、制作征地拆遷所需表冊,搜集所需資料、圖件。
4、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發布、張貼征地拆遷通告,制作、懸掛、張貼各種標語,并通過宣傳欄、電視和有線廣播及會議等形式,廣泛宣傳,做到涉建村組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征地拆遷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5、組織鄉鎮、村組及征地拆遷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征地拆遷工作的相關政策、補償標準、測量方法、補償協議的簽訂、補償款的管理與發放等。
(二)征地拆遷丈量階段(x月xx日- xx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鄉鎮、村組及業主單位、設計單位采取邊勘丈、邊征地、邊拆遷的方式,按照完成征地拆遷工作的勘測丈量工作。
(三)資料匯總、公示及補償資金的兌付階段(x月xx日-x月xx日)
在全面準確核實被征用土地及房屋面積后,及時將所測量數據匯總公示并上報昭會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劃撥補償資金,補償金的兌付采用“一卡通”形式封閉運行,保證農戶取款方便安全。
四、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征地拆遷補償款設立專戶管理,專戶核算。征地拆遷丈量工作結束后,將征地拆遷丈量結果及補償金額公示一周后兌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江底鄉要成立“一把手”掛帥的`征地拆遷安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人員專門抓。各涉建村要成立以村干部為主體的工作人員,切實加強對本村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輿論引導。要采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充分宣傳,及時公開征地拆遷協議和征地拆遷程序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全面報道,使涉建鄉村對征地拆遷情況有客觀公正的認識,讓被征地拆遷單位和個人了解政策,理解、支持征地拆遷工作,為征地拆遷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嚴格執行政策。在實際工作中堅持嚴格依法辦事,標準統一,決不能以權謀私。
(四)堅持政務公開。堅持把各項政策、補償標準、帳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五)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各危害項目建設的違法行為,對煽動鼓舞群眾鬧事,干擾、影響和破壞項目建設的首要分子,公安機關要依法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1、征用土地補償標準(附表一);
2、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附表二);
3、構筑物補償標準(附表三);
4、房屋裝修補償標準(附表四);
5、墳墓搬遷補償標準(附表五);
6、零星林木補償標準(附表六);
7、搬遷、周轉、臨時過渡補助費指導標準(附表七);
8、劃地安置費(附表八);
9、戶外零星管道補償標準(附表九);
10、電力改遷補償標準(附表十)。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3
霍州至永和關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網規劃“三縱十一橫十一環”第八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省中南部西接陜西省通往延安市,到達陜、甘、寧等地的重要通道。工程涉及我市大張鎮、辛置鎮、白龍鎮、陶唐峪鄉、南環辦的十多個村莊,全長約20公里。為了確保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工程建設的協調和保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了切實加強霍州至永和關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工作的領導,全面負責工程征地拆遷和協調保障領導工作,并負責處理與工程建設單位的相關事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和三個工作組。
1、辦公室:主要負責領導組日常工作,辦理土地、林業等相關手續,綜合協調處理工程建設施工中相關事宜。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2、征地拆遷協調評估組:主要負責征地拆遷的'評估工作,并負責施工協調和善后處理事宜。
組 長:
成 員:
沿線涉及的鄉(鎮)、街道辦行政正職、分管副職及相關村支書和主任均為成員。
3、監察審計組:負責整個征地拆遷工作的監督、審計和檢查。
組 長:
成 員:
4、安全保障組:主要負責征地拆遷工作交通管制和安全保衛工作等有關事宜.
組 長:
副組長:
二、征地拆遷
1、本次征地拆遷范圍為:東起大運高速觀堆北,西在白龍鎮耿家莊出境,長約20公里,涉及陶唐峪鄉的辛莊、成莊、觀堆、官底,大張鎮的上樂坪,辛置鎮的下曹、陰底,南環辦的東灣、圣佛,白龍鎮的柳樹腰、陳村、陳家莊、寺莊等村莊,以及沿線部分廠礦企業。
2、本次征地拆遷按照屬地原則,經評估組評估核實后,由沿線鄉(鎮)、街道辦組織實施。
3、拆遷
(1)本次拆遷安置實行貨幣補償,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執行。
(2)拆遷戶新的宅基地由國土部門與鄉(鎮)、街道辦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審批。
(3)拆遷臨時安置搬遷費、過渡費參照規定條款,結合我市實際執行。如不按評估通知規定時間完成拆遷者,該二項費用將不予考慮。
(4)被拆遷廠礦企業的補償工作,結合當地實際,由項目單位同地方政府及有關單位共同組織調查,依法進行評估,參照有關規定辦理,未盡事項,由有關部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單位與被拆遷單位商定補助補償標準。
(5)電力設施、通信設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設施,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方案結合省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予以補償,限期進行改遷。如有爭議,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評估、評審后執行。
(6)對違法、違規、搶建、搶種、搶栽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機井、樹木、農作物等不予補償,并限期自行拆遷清理,不及時清理影響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處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補償標準按照文件執行,由國土資源部門提供地類依據;征占用林地由林業局提供林地依據,其他涉及公路重點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具體征地面積以實地丈量,復核面積為準。
(3)本次征用土地實行逐級負責補償安置的辦法,由市領導組與被征地鄉(鎮)、街道辦及村簽訂補償協議,鄉(鎮)、街道辦和村委負責對本轄區內被征用地的承包農戶進行補償安置。
三、時間要求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遷工作。按時間要求完成征拆任務的鄉(鎮)、街道辦將予以獎勵。
四、具體要求
1、霍州至永和關高速公路是一項全省性的重點建設工程,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專人負責,強化協調,保障施工。
2、國土資源、林業、水利、勞動等相關部門要為工程建設提供優質服務,減少工作環節,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減免有關費用。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相關鄉(鎮)、街道辦及村要及時協調解決,決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撓和干擾施工,否則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3、市協調領導組、相關鄉(鎮)、街道辦設立征地拆遷費銀行專戶,專人負責,保證專款專用,確保征地拆遷費及時足額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審計工作。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確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工地的需與市協調領導組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5、公安機關要為工程建設保駕護航,嚴厲打擊一切不法行為,對拒絕、阻礙征地拆遷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6、征地拆遷工作人員要依法行使職權,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虛報冒領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4
為維護被征地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遷工作按時、依法、有序順利進行,根據文件規定,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一)征地工作本著“依法實施,合理補償、妥善安置”的原則、兼顧國家、農村集體和被征地權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協調,鎮政府具體實施,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能配合開展工作。征地工作應做到責任明晰、任務明確、督查到位,按時完成,并自覺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群眾及社會輿論監督,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久生計有保障,在最短的時間內生產、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復。
二、征地拆遷的范圍
根據項目業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測定界圖,段長度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積3454.41畝。其中,鎮范圍內931.42畝,項目征地拆遷由永久用地和臨時用地兩部分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權屬情況為國營上埇林場79.15畝(國有土地)、鎮人民政府3.08畝(國有土地)、上埇城鎮用地48.34畝(國有土地)、鎮上埇林場17.86畝(國有土地)、上埇林場28.38畝(國有土地)、集體土地667.52畝,未明確用地單位國有土地87.09畝,實際征地面積以現場勘測面積為準。涉及的權屬村委會有5個,分別是上埇村委會、禮都村委會、田頭村委會、龍池村委會、棉寨村委會。改移道路、道路連接線、溝渠涵洞順接用地以及有可能發生的擴補征部分,根據實際用地需要確定。
(二)臨時用地部分
1、大型臨時用地:拌合站、取棄土場、堆料場、制梁場等為大型臨時用地
2、小型臨時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為小型臨時用地。
臨時用地采用租賃方式有償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積及臨時用地面積以勘測定界圖的數據為準。
三、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按10.8468萬元/畝的標準進行賠償,依法有償收回國有農用土地使用權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二)根據市政府十四屆55次常務會議紀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著物(不含房屋征收補償和墳墓補償)補償費實行包干,標準為3.6萬元/畝,其中3萬元為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0.1萬元為工作經費,0.5萬元為征地獎勵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瓊府[20xx]3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補償,包干費用按征地面積由市國土資源局撥付給鎮政府,由鎮政府平衡統籌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屆43次常務會議紀要要求,征收農民集體建設用地,按照15萬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償,依法收回農村集體使用的國有荒地、沿海灘涂,給予“安置補助費”補償。
(四)依法征收農民集體土地及依法有償收回國有農用地涉及地上建筑房屋及附著物的,按市政府批準最新的城市建設房屋參考基價及市政府批復的補償標準執行。需要評估補償的,按評估價格進行補償,房屋征收安置按市政府批準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執行。
(五)墳墓按2500元/個標準補償,特殊墳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
(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按照規定執行。
四、組織機構
(一)征地拆遷工作小組
1、為了切實加強對征地工作的指導,鎮政府成立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
2、項目業主征地拆遷工作機構
項目業主以派駐現場的工程現場建設管理部為征地拆遷現場協調機構,與我鎮征地拆遷工作小組對接,組織協調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配合我鎮征地拆遷工作。
(二)征地拆遷督查機構
項目的征地拆遷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定期對各鎮征地拆遷進展工作進行督查。
五、職責分工
(一)國土所負責協調:征地紅線圖,征地測量等;協助鎮政府對被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安置人數、附著物種類、數量等調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戶的確認簽字等工作。負責辦理征地檔案組卷建檔。
(二)各征地小組負責對被征地土地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核實,安置人數、附著物種類、數量調查、青苗清點及地上建筑物丈量并登記造冊,確認被征地農民的失地面積及納入繳費補貼范圍的人數和對象,撥付征地補償款等工作,負責預防和制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在發布《征地公告》后,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違法搶種、搶栽、搶建及征地的宣傳動員和調處征地中的權屬、征地補償、安置糾紛等,征地拆遷補償費、征地拆遷補償協議和統計表等所有涉及征地拆遷補償的材料各征地小組負責完善手續,送鎮政府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三)農業部門負責做好被征地農戶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的變更或注銷工作,并牽頭會同市審計局、市物價局進行特殊苗木和特殊魚苗的評估,價格確認。
(四)社會服務中心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被征地農民繳費補貼各項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繳費補貼和老年生活保障補助的核定、發放、登記、退還等工作。
六、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以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地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
成立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征地拆遷工作實施方案,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為實施征地拆遷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實施征地拆遷階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30日)
做好項目征地范圍內土地權屬界線、土地分類、丈量工作,并與被征地單位簽訂《征收土地補償協議書》,拆遷現場實物分類清點、房屋丈量登記并與拆遷對象們簽名確認工作,完成棄土場、取土場等臨時用地的租用手續。拆遷安置方案制訂和實施完畢,完成征地拆遷匯總及兌現征地款。
(三)征地收尾工作階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據市政府文件處理好本次征地的各種問題,做好跟蹤服務公路建設,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強化領導,分級負責
在市委、市政府和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政令統一,分級負責、任務包干、限期完成”的原則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各征地小組負責各自地段內的征地折遷工作。
(二)定期匯報、掌握動態,各征地拆遷工作小組每周一報,每周五前向鎮領導小組匯報各組征地拆遷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三)嚴把標準、規范征地:各征地小組要嚴格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批準的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實施土地征收,堅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個標準執行到底”,按時足額支付征地拆遷補償款,切實維護和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確保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征拆清零,騰房交地。各征地小組要嚴格本方案規定的時間節點,全力以赴,倒排進度,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土地征拆清零及土地交付工作,確保高速公路建設施工單位及時進場施工。
(五)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征地小組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以會議、張貼標語等形式,積極宣傳高速公路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進村入戶廣泛宣傳征地補償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爭取被征地農民的理解和支持,使老百姓明白高速公路建設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努力營造高速公路的良好氛圍。
(六)明確主體,落實責任: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土地征收工作由屬地鎮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征地小組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把具體任務落實到有征地拆遷任務的每個村、每一戶、每塊地做到任務明確,時間明確,人員明確。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5
一、方案背景與目標
為推進 XX 市城鎮新區擴容提質,保障新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住宅項目落地,特制定本方案。本次征地范圍涉及 XX 鎮 3 個行政村,總面積約 1200 畝,計劃 6 個月內完成征地拆遷與土地交付,實現 “依法征地、和諧征地、高效征地”,確保項目順利開工,帶動區域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
二、征地范圍與權屬確認
范圍界定:以新區總體規劃為依據,明確征地四至邊界(東至 XX 路、南至 XX 河、西至 XX 村界、北至 XX 高速),通過衛星定位、實地測繪形成征地紅線圖,在各村公示欄張貼,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權屬核查:聯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及鄉鎮政府,對征地范圍內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進行逐一核查,建立 “一戶一檔” 臺賬,確保權屬清晰無爭議;對存在權屬糾紛的.地塊,提前組織協商調解,糾紛未解決前暫不納入征地范圍。
三、工作流程與時間安排
前期準備階段(第 1-2 周):成立征地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自然資源、財政、人社等 10 個部門及涉及鄉鎮為成員單位;開展工作人員培訓,重點學習《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政策法規;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初稿。
動員與公示階段(第 3-4 周):召開村 “兩委”、村民代表及被征地農戶動員大會,解讀征地政策、補償標準與安置方式;公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收集群眾意見,對合理建議及時調整,公示期不少于 30 天。
簽約與補償階段(第 5-18 周):工作組進村入戶與被征地農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明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房屋、果樹、大棚等)補償費金額及支付時間;協議簽訂后 15 個工作日內,將補償款足額撥付至農戶個人賬戶或村集體賬戶(村集體部分需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使用方向)。
清地與交付階段(第 19-24 周):組織被征地農戶自行清理地上附著物,對逾期未清理的,依法依規協助清理;完成土地平整后,由自然資源部門驗收,交付項目建設單位。
四、補償安置與社會保障
補償標準:嚴格按照 XX 省征地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土地補償費按每畝 6 萬元計算,安置補助費按每畝 4 萬元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XX 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房屋按結構類型補償(磚混結構每平方米 1200 元、磚木結構每平方米 800 元),果樹按樹齡補償(盛果期果樹每棵 300 元)。
安置方式:提供 “貨幣安置 + 社保安置 + 就業安置” 組合模式,被征地農戶可選擇一次性領取貨幣補償,或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補貼 60%、個人繳納 40%);聯合人社部門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推薦被征地勞動力到新區企業就業,優先錄用征地涉及村的村民。
村集體補償處理:村集體土地補償費的 70% 用于農戶分配,30% 留存村集體,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或公共設施建設,使用方案需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公示。
五、風險防控與應急處置
風險排查:前期排查征地范圍內的特殊群體(如孤寡老人、殘疾人)、敏感地塊(如祖墳、宗教場所),制定針對性幫扶與遷移方案;建立信訪接待機制,在涉及村設立信訪點,及時回應群眾訴求。
應急處置:成立應急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阻撓征地、群體性上訪等情況,制定應急預案;發生突發事件時,立即啟動預案,由領導小組協調公安、信訪等部門現場處置,避免矛盾激化。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6
一、方案目的
為推動 XX 縣鄉村振興,建設現代化農業產業園區(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冷鏈物流),需征收 XX 鄉 2 個行政村共 800 畝土地,通過規范征地流程,保障產業園區順利建設,帶動周邊農戶增收,實現 “產業興村、征地富民” 目標。
二、征地前期調研
產業需求調研:聯合農業農村部門、園區運營企業,明確產業園區的功能分區(加工區、倉儲區、物流區),確定征地面積與地塊用途,避免盲目征地;調研周邊農業生產情況,確保征地不影響基本農田保護目標。
群眾意愿調研:通過問卷調查、入戶訪談等方式,了解被征地農戶對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的需求,共發放問卷 500 份,回收有效問卷 480 份,85% 的農戶希望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為后續制定安置方案提供依據。
三、征地實施步驟
權屬登記(第 1-3 周):組織自然資源部門工作人員,攜帶測繪工具與權屬檔案,到現場核實農戶承包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與數量,由農戶簽字確認,確保登記信息準確無誤。
方案公示與聽證(第 4-6 周):在村委會公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含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產業園區就業政策),公示期 30 天;若有超過 10% 的被征地農戶對方案有異議,組織聽證會,邀請農戶代表、村 “兩委” 成員、專家參與,根據聽證意見調整方案。
協議簽訂(第 7-15 周):工作組分組入戶簽訂協議,針對產業園區特點,推出 “土地入股” 選項,農戶可將征地補償款折算為園區股份,每年按股份分紅(預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5%),增加農戶長期收益。
土地交付與園區籌備(第 16-20 周):完成地上附著物清理與土地平整,交付園區運營企業;協助企業辦理土地使用證等手續,同步推進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征地后 3 個月內園區開工。
四、補償與利益聯結機制
差異化補償:對產業園區內的.特色農業設施(如溫室大棚、規模化養殖場),提高補償標準,溫室大棚每平方米補償 200 元(高于普通附著物標準 50%);對積極配合征地的農戶,給予每畝 5000 元的獎勵。
利益聯結:園區運營企業優先與被征地村簽訂農產品采購協議,保障農戶農產品銷路;村集體以留存的土地補償費入股園區,每年分紅收益用于村集體公益事業,如建設村民活動中心、養老服務站。
五、后期保障
監督檢查:成立監督小組,由鄉人大、村民代表組成,監督征地補償款發放、園區建設進度與就業承諾兌現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監督結果。
長效服務:園區運營后,定期走訪被征地農戶,了解就業與收益情況,協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若園區經營出現困難,及時協調政府部門提供政策支持,保障農戶分紅權益。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7
一、項目背景
XX 高速公路是 XX 省重點交通項目,途經 XX 市 3 個縣(區),需征收土地 1500 畝,涉及 6 個行政村。為保障項目按期開工(計劃年內動工,3 年建成),制定本方案,確保征地工作高效推進,減少對沿線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
二、征地范圍與特殊處理
范圍確定:依據高速公路工程設計圖紙,劃定征地紅線,涵蓋主線、服務區、收費站等用地;對紅線內的基本農田,提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確保符合國土空間規劃。
特殊地塊處理:對紅線內的`林地,協調林業部門辦理采伐許可,組織專業隊伍采伐樹木,木材歸林權所有者所有;對高壓線路、通信光纜等基礎設施,提前與產權單位溝通,制定遷移方案,遷移費用納入項目征地成本。
三、工作組織與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由市政府牽頭,成立高速公路征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政策宣傳、協議簽訂、信訪維穩 4 個工作組,明確職責:
綜合協調組:負責統籌調度、進度統計、資金撥付;
政策宣傳組:負責發放宣傳手冊、解讀交通項目重要性與征地政策;
協議簽訂組:負責入戶簽約、補償核算;
信訪維穩組:負責處理群眾信訪、化解矛盾。
部門協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權屬核查與用地審批,交通部門提供工程圖紙與技術支持,財政部門保障補償資金足額到位,鄉鎮政府負責組織村 “兩委” 配合工作。
四、補償安置與進度保障
補償標準:執行 XX 省交通建設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每畝 5.5 萬元,安置補助費每畝 3.5 萬元;地上附著物補償按實際價值核算,如水井每口補償 5000 元、墳墓遷移每座補償 8000 元。
安置措施:對被征地農戶,優先安排參與高速公路建設(如土方工程、綠化工程),由施工單位提供崗位;對住房被拆遷的農戶,提供集中安置區(配套建設學校、衛生室),或給予貨幣補償自行購房,安置區選址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
進度管控:制定 “周調度、月通報” 制度,每周召開工作組會議,解決征地難點;每月向市政府通報進度,對進度滯后的縣(區),約談相關負責人;設立進度獎勵,對提前完成征地任務的鄉鎮,給予 50 萬元工作經費獎勵。
五、安全與環保要求
施工安全:在征地范圍內設置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清理地上附著物時,規范操作流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環保措施:對征地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樹木殘渣,及時清運至指定地點處理;對臨時占用的土地,待項目完工后恢復耕種或綠化,保障生態環境。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8
一、方案背景
為改善 XX 區老舊小區居住環境,需對小區周邊 100 畝土地進行征收,用于建設停車場、社區公園、養老服務中心等配套設施,解決老舊小區 “停車難、活動空間不足” 等問題。本方案計劃 3 個月內完成征地,確保配套設施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完工。
二、征地范圍與群眾溝通
范圍劃定:根據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征地范圍集中在小區周邊閑置地塊、廢棄廠房及部分低矮民房區域,繪制詳細紅線圖,在小區出入口、周邊村委會公示,公示期 15 天。
群眾溝通:召開老舊小區居民代表、周邊村民座談會,介紹配套設施建設的必要性(如停車場可新增車位 300 個、社區公園可提供休閑空間),聽取群眾對征地補償、設施功能的意見,將合理建議納入方案(如群眾建議增加兒童游樂設施,在公園規劃中予以體現)。
三、征地實施流程
前期核查(第 1-2 周):組織自然資源、住建部門工作人員,核查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性質(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房屋產權情況,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處理;對集體土地,按集體征地流程執行。
補償方案制定與公示(第 3-4 周):結合周邊房地產市場價格,制定補償標準,國有土地上房屋按評估價補償(評估機構由居民投票選擇),集體土地按區片綜合地價補償;公示補償方案,公示期 20 天,設立咨詢電話,解答群眾疑問。
簽約與搬遷(第 5-10 周):對同意征地的農戶與居民,簽訂補償協議,約定搬遷期限(最長 30 天);對按時搬遷的`,給予搬遷獎勵(每戶 1-3 萬元,按搬遷時間梯度設置);對拒不配合的,依法啟動征收程序,但優先通過協商解決。
土地清理與設施建設(第 11-12 周):完成地上附著物拆除與土地平整,移交住建部門用于配套設施建設,確保與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同步推進。
四、補償與民生保障
多元補償:除貨幣補償外,對老舊小區居民,可優先分配停車場車位(給予 50% 租金優惠);對周邊村民,可優先參與配套設施運營(如公園保潔、停車場管理),提供就業崗位。
臨時安置:對住房被拆遷的居民,提供臨時安置過渡費(每月每平方米 20 元),過渡期不超過 6 個月;或安排臨時安置住房,確保居民生活不受影響。
五、后期管理
配套設施建成后,由社區居委會牽頭,組織居民與村民代表成立管理小組,負責設施維護與運營,定期收集使用意見,確保配套設施長期發揮作用。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9
一、方案目標
為滿足 XX 工業園區產業升級需求,擴大園區規模,需征收 XX 鎮 4 個行政村共 2000 畝土地,用于引進高端制造、電子信息等產業項目。本方案計劃 8 個月內完成征地,實現 “征地與產業招商同步推進”,確保園區擴區后年產值提升 50%,帶動就業 2000 人。
二、征地前期準備
規劃銜接:將園區擴區征地范圍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確保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產業規劃;提前與招商部門對接,明確擬引進項目的用地需求,合理劃分工業用地、配套設施用地(如職工宿舍、商業配套)。
資金保障:由園區管委會牽頭,協調財政部門、金融機構,籌集征地補償資金 5 億元,存入專用賬戶,確保補償款及時足額發放,資金使用接受審計部門監督。
三、征地實施步驟
政策宣傳與培訓(第 1-2 周):在涉及村開展政策宣講會,發放《工業園區擴區征地政策手冊》,重點講解補償標準、就業保障、村集體發展支持政策;對征地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權屬核查與評估(第 3-6 周):聯合自然資源部門,完成征地范圍內土地權屬、地類、面積核查,建立臺賬;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地上附著物(企業廠房、設備、農作物等)進行評估,評估結果需經產權人確認。
方案公示與聽證(第 7-9 周):公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土地補償費(每畝 6.2 萬元)、安置補助費(每畝 4.3 萬元)、地上附著物評估補償標準;若有農戶或企業對方案有異議,組織聽證,根據聽證意見調整方案。
協議簽訂與補償(第 10-28 周):分批次與被征地農戶、企業簽訂協議,對企業搬遷,額外給予搬遷費(按設備評估價值的 10% 計算)與停產損失補償(按上年度月均利潤的 3 倍計算);協議簽訂后 10 個工作日內,將補償款撥付到位。
土地交付與招商(第 29-32 周):完成土地平整與基礎設施(道路、水電、管網)建設,達到 “九通一平” 標準后交付園區;同步推進招商工作,確保土地交付后 3 個月內有項目落地。
四、企業與村集體保障
企業扶持:對征地范圍內的搬遷企業,優先安排在園區新址重建,給予用地優惠(土地出讓金返還 50%);協助企業辦理工商、稅務變更手續,減少搬遷對生產的影響。
村集體發展:村集體留存的土地補償費,可用于投資園區標準廠房建設,建成后出租給園區企業,每年獲取穩定租金收益;園區優先采購被征地村的.農產品(如食堂食材),助力村集體經濟增收。
五、監督與考核
監督機制:成立由園區紀工委、村民代表、企業代表組成的監督小組,監督征地補償款發放、評估過程、協議簽訂等環節,確保公平公正。
考核問責:將征地工作進度、群眾滿意度納入相關部門與鄉鎮的績效考核,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存在違規操作的,嚴肅問責。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10
為保障城市新區建設項目順利推進,規范征地流程,維護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結合新區規劃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 xx年 X 月 X 日前完成新區 XX 地塊(涉及 XX 街道 XX 村、XX 社區)共 XX 畝土地的`征收工作,實現 “依法征地、補償到位、群眾滿意、項目落地”,無重大信訪矛盾或群體性事件。
二、組織架構
成立征地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財政局、信訪局及屬地街道為成員單位,下設三個專項小組:
政策宣傳組:負責征地政策解讀、入戶宣傳,發放《征地告知書》《補償安置方案》;
調查核實組:由自然資源局牽頭,聯合街道、村(社區),實地核查土地權屬、地類、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數量,建立臺賬并公示;
補償安置組:負責核算補償費用、簽訂協議、發放補償款,協調安置房源或社保參保事宜。
三、實施步驟
前期準備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完成征地紅線圖繪制、權屬調查摸底,明確征收范圍及涉及農戶 / 企業數量;
召開征地工作動員會,培訓工作人員掌握《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政策;
在征收地塊張貼《征地預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收集群眾初步意見。
調查評估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調查核實組逐戶上門,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產權、青苗品種及數量,拍攝影像資料存檔;
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地上附著物(如房屋、果樹、養殖場)進行價值評估,評估結果公示 7 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異議并復核。
補償安置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制定《補償安置方案》,明確土地補償費(XX 元 / 畝)、安置補助費(XX 元 / 人)、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報區政府審批后公示;
與被征地農戶 / 企業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協議簽訂率達 95% 以上后,由財政局撥付補償款至專用賬戶,15 個工作日內足額發放到位;
落實安置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提供 XX 小區共 XX 套安置房供選擇,或按政策發放貨幣安置補貼。
清地交付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組織工作人員協助被征地群眾完成青苗清理、房屋搬遷,對搬遷困難家庭提供臨時過渡房或搬遷補助;
聯合城管、公安等部門,對已簽訂協議但拒不搬遷的對象,依法啟動催告程序,必要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全程做好證據留存);
完成土地平整,組織自然資源局、項目建設單位現場驗收,辦理土地交付手續。
四、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嚴格執行最新征地補償標準,不得擅自降低補償額度,確保補償費用專款專用;
矛盾化解:設立征地信訪接待點,由信訪局專人負責接待,對群眾反映的問題 3 個工作日內響應、15 個工作日內辦結;
監督檢查: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征地流程,對弄虛作假、截留補償款等行為嚴肅追責。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11
為推動鄉村振興 XX 產業園區(涉及 XX 鎮 XX 村、XX 莊)建設,保障項目用地需求,兼顧村集體與農戶利益,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背景
XX 產業園區計劃建設農產品加工車間、倉儲物流中心及配套設施,需征收集體土地 XX 畝(其中耕地 XX 畝、林地 XX 畝、建設用地 XX 畝),涉及農戶 XX 戶、村集體企業 XX 家。項目建成后可帶動當地就業 XX 人,增加村集體年收入 XX 萬元。
二、核心原則
利益共享:除法定補償外,村集體可將部分征地補償款入股產業園區,按年享受分紅(分紅比例不低于收益的 10%);
優先就業:產業園區優先聘用被征地農戶勞動力,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戶實現 “一戶至少一人就業”;
尊重意愿:對不愿放棄土地承包權的農戶,可采取 “土地流轉 + 保底收益” 模式(流轉費 XX 元 / 畝 / 年,每 3 年遞增 5%),無需強制征收。
三、實施流程
民意征集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召開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宣講項目規劃及征地效益,發放《征求意見表》,同意率達 80% 以上方可啟動征地;
成立由村干部、農戶代表、駐村工作隊組成的征地監督小組,全程參與征地工作。
補償核算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耕地按 XX 元 / 畝補償(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林地按 XX 元 / 畝補償,建設用地按 XX 元 / 畝補償;
青苗補償:水稻 XX 元 / 畝、果樹(盛產期)XX 元 / 棵、苗圃 XX 元 / 平方米;
村集體公共設施(如灌溉水渠、村道)補償款納入村集體賬戶,用于村內基礎設施改造。
協議簽訂與落實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與農戶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或《土地流轉協議》,明確補償金額、支付時間及后續權益;
協助村集體完成股權量化,將征地補償款入股資金登記到農戶名下,發放股權證書;
產業園區建設單位與鎮政府簽訂《就業保障協議》,明確就業崗位數量、薪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120%)。
后續服務階段(長期)
鎮農業農村局組織被征地農戶開展技能培訓(如農產品加工、物流管理),培訓合格者推薦至產業園區就業;
每季度召開村集體與產業園區座談會,協調解決分紅、就業等問題,確保農戶長期受益。
四、風險防范
防止返貧: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額外發放 XX 元 / 人的就業幫扶補貼,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
生態保護:征地前完成地塊生態評估,對涉及的林地采取 “占一補一” 措施,在 XX 區域補種樹木 XX 棵,確保生態平衡。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12
為保障 XX 高速公路(XX 段)順利施工,解決項目征地范圍廣、涉及群體多的問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征收范圍與時間
范圍:涉及 XX 縣 XX 鎮、XX 鄉共 XX 個行政村,征收土地 XX 畝(含永久用地 XX 畝、臨時用地 XX 畝,臨時用地主要用于施工便道、棄土場);
時間節點:xx年 X 月 X 日前完成永久用地征收,X 月 X 日前完成臨時用地租賃,確保 xx年 X 月項目如期開工。
二、重點工作
臨時用地管理
臨時用地采取 “租賃” 模式,租賃期限 XX 年,租金 XX 元 / 畝 / 年,按年支付;
明確臨時用地恢復要求:施工結束后 3 個月內,建設單位需平整土地、恢復植被(耕地需恢復種植條件),由自然資源局驗收合格后方可退還村集體。
特殊對象補償
對征收范圍內的養殖場、加工廠,除按標準補償地上附著物外,額外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按前 3 年平均利潤的 60% 計算,補償期限 6 個月);
對涉及的墳墓遷移,提供 XX 公益性公墓安葬點,遷移補貼 XX 元 / 座,逾期未遷移的按無主墳墓處理。
交通保障
施工期間需臨時占用村道的',建設單位需修建臨時繞行道路(寬度不低于 4 米,硬化處理),并配備交通引導標識;
對被征地村的主干道進行升級改造(如拓寬至 6 米、增設排水溝),作為項目配套惠民措施。
三、執行要求
部門聯動:自然資源局負責用地審批,交通局負責協調施工與地方交通銜接,公安局負責維護征地現場秩序,確保 “分工明確、協作高效”;
信息公開:在縣政府官網、各村公示欄實時更新征地進度、補償發放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應急處置:制定《征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阻工、信訪等情況,明確響應流程與處置措施(如現場成立應急小組,1 小時內到達現場協調)。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13
為推進 XX 棚戶區改造(涉及 XX 片區 XX 棟房屋,占地 XX 畝),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實現 “征收一戶、安置一戶、滿意一戶”,制定本方案。
一、補償安置方式
貨幣補償: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由第三方機構評估,評估價不低于周邊同地段商品房均價的 90%)給予補償,額外發放 3 個月臨時安置費(XX 元 / 平方米);
產權調換:提供 XX 安置小區(距離原棚戶區 XX 公里內)房源,按 “1:1.2” 比例調換(如原房屋面積 60 平方米,可調換 72 平方米安置房),超出部分按成本價購買(XX 元 / 平方米);
特殊群體照顧:對低保戶、殘疾人家庭,調換時可額外增加 5 平方米面積,且免交超出部分購房款;對 80 歲以上老人,優先安排低樓層房源(1-3 層)。
二、實施步驟
入戶調查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組建 “黨員 + 社區工作者 + 志愿者” 調查隊伍,逐戶登記房屋面積、結構、裝修情況,收集房產證、戶口本等資料,拍攝房屋內外照片存檔;
向居民發放《棚戶區改造政策手冊》,現場解答補償安置疑問,記錄居民意向(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
評估公示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公示評估機構名單,由居民代表投票選擇(得票最高的機構負責評估);
評估結果逐戶公示,居民對評估價有異議的,可在 5 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復核仍有異議的`可申請專家鑒定。
協議簽訂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實行 “先簽先選房” 政策:前 30% 簽訂協議的居民,可優先選擇安置房樓層、戶型;
協議簽訂后,10 個工作日內發放貨幣補償款;選擇產權調換的居民,簽訂《安置房認購協議》,明確交房時間(不超過 24 個月)。
搬遷拆除階段(X 月 X 日 - X 月 X 日)
為居民提供免費搬遷服務(聯系專業搬家公司),對搬遷過程中損壞的物品按價賠償;
拆除前組織斷水、斷電、斷氣,邀請居民現場確認房屋內物品已清空,拆除過程中采取降塵措施(如灑水車配合),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
三、后續保障
過渡安置:對選擇產權調換的居民,按 XX 元 / 平方米 / 月發放臨時安置費,直至安置房交付;
社區配套:安置小區同步建設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活動中心,確保居民生活便利;
糾紛調解:成立棚戶區改造調解委員會,由司法局、社區工作人員組成,對協議履行中的爭議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引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征地工作實施方案 14
一、就業培訓對象
1、《實施意見》所指對象中處于勞動年齡段內(男性16—44周歲,女性16—39周歲)的被征地人員為就業培訓的重點對象。
二、就業培訓工作
2、強化政府責任,促進被征地人員就業。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把促進被征地人員就業工作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責,納入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領導,充實基層勞動保障事務所力量,配置專職人員,為被征地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平臺,組織被征地人員參加各類就業培訓。對積極引導組織被征地人員培訓、就業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實行考核獎勵。
3、大力開展被征地人員職業培訓。將有勞動能力,未就業且有就業愿望的人員,列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程”的重點對象,由區勞動保障部門為其發放《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手冊》,被征地人員可憑冊免費參加轄區內五大培訓基地或公共職業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類工種實用培訓,同時對參加并通過職業技能(初、中級工)鑒定的免收鑒定費。持冊人員到轄區外指定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一次性給予300元補貼,實際培訓金額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培訓金額作為補貼標準。
4、鼓勵引導各類企業吸納被征地人員就業。各級各部門管理的公益性就業崗位如環衛工、物業管理員、鎮村協管員等,要優先安置就業困難的被征地人員就業。同時,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督促指導征地入駐企業提供就業崗位,優先安排被征地人員就業,并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對一次性招收50人以上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社保手續的企業,經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認定,給予每招收1人100元的獎勵。
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象
5、經洛江區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符合《實施意見》參保條件(男性16—44周歲,女性16—39周歲)的新被征地人員,可按下列兩種方式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是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二是已實現就業的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身份參保。
四、參加養老保險程序
6、參保登記:符合《實施意見》新被征地人員首次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由村(社區)統一填寫《參保人員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表》,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向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并提供以下參保資料:①經確認的《洛江區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申請表》及其復印件;②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③《參保人員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表》;④近期一寸照片一張。
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身份參保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所在地地稅部門和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參保手續。
新被征地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格認定由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新被征地人員身份確認按《實施意見》的規定進行確認。
7、繳費標準:新被征地人員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每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確定(以當年公布的全省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準),20XX年繳費比例為20%。
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參保的,應按月繳費,月繳費基數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高于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20XX年繳費比例為26%(單位負擔18%、個人負擔8%)。
8、對賬單發放:根據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提供的參保人員名冊,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每年6月底前負責將參保人員上年度繳費對賬單打印出來,交由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發放到參保人員手中。
五、社保費籌集
9、個人負擔部分的籌集。新被征地人員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參保人員應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要求進行參保,采用先繳后補的辦法。
10、區財政負擔部分的籌集。根據參保人員享受社保補貼的標準和年限,實行社保補貼“先繳后補”。新被征地人員的社保補貼由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編制全年預算向區財政局申撥,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根據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當年度參保人員的繳費名冊確定社保補貼金額,并負責將參保人員個人繳交的社保費中社保補貼按年度一次性撥入參保人員的活期存折(卡)中。
新被征地人員參保8年后,不再享受社保補貼,其按規定應繳納的社保費由本人全額負擔。參保人員每年應該按《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及時繳納社保費,否則,視同放棄參保資格。參保人員參保后如果死亡或愿意放棄參保資格的,應及時按程序向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申報參保減員表。
六、社保補貼標準和申領
11、補貼標準:參保人員從參保的第一年起可連續享受8年的社保補貼。新被征地人員到企業就業,用人單位依法為就業的`新被征地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50%補貼,期限8年(如:20XX年補貼標準900元×8%×50%×12=432元/年);對自行到我區靈活就業窗口繳交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新被征地人員,每年政府按照當年實際繳費標準的50%給予補貼,期限8年(如:20XX年補貼標準1100元×20%×50%×12=1320元/年)(具體補貼標準每年由政府公布實施)。
12、社保補貼申領:新被征地人員必須先按規定及時足額繳交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補貼時必須提供:①《洛江區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申請表》及其復印件;②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③提供社保費繳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社保費繳納發票或個人繳費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由用人單位以員工參保的)。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根據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提供的職工年度繳費數據,確定參保新被征地人員的社保補貼金額,經審核批準后,其社保補貼由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按年度一次性匯入參保人員的活期存折(卡)中。
七、享受待遇
13、退休條件及待遇:新被征地人員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并在退休前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可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直至死亡,其養老金待遇按《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
14、其他待遇:參保人員在職時死亡或退休后領取基本養老金不滿120個月死亡、出國定居其退保待遇按《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允許其按政策補交補足15年的,補繳費用由本人負擔。
八、其他規定
15、參保對象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參保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工作人員的;或者戶口遷出在外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不得重復參保。
16、新被征地人員以員工參保的,失業后可選擇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程序續保。
17、被征地人員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達到《實施意見》參保年齡,不得再參加被征地人員老年養老保障和老年養老補助。
18、本實施方案實施后,如上級有新的政策規定,從其規定。
19、對于實施過程遇到的特殊情況,本實施方案又沒有具體規定的,提交洛江區被征地人員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領導小組研究。
20、本實施方案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1、試行期限暫定一年,即從20XX年1月16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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