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的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山林的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山林的協議書1
甲方:
組長: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民: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畝林地(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 埂上為界;
第四段 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為界;
西至: 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12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
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山林的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將位于閩清縣白樟小園下橋林班(3)、小班[5(1)]郭曉生橄欖林隔壁的一片橄欖林承包給乙方生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由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2月26日止,期限 年。
二、承包金:合計人民幣壹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付定金叁仟元,20xx年元月底前付清余下柒仟元。
四、在承包期間如有國家、集體個人征收用以上土地,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地面物橄欖等果樹補償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平分,土地賠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間甲方如有對經營權屬予以變動,需與乙方協商后才能變動。
六、在承包期間乙方不應擅自改變所承包范圍內的.樹種構成,乙方橄欖樹如有移植砍伐變動、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乙方要賠償因移植或砍伐引起的所有損失。
七、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所承包的山林轉包他人,若乙方無意經營,由甲方無償收回、乙方所投費用甲方不予賠償,雙方所簽協議終止執行。
八、在承包期結束后乙方承包期間種植的果樹或嫁接的橄欖樹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如果再承包他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九、在承包期結束后,此山地地面物及土地歸屬均歸甲方所有(包過所有果樹等)。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見證方各執壹份,以上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需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確定。
甲方: 聯系電話: 見證單位:
乙方: 聯系電話:
20xx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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